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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公立医院改革 这些清远市民需要知道

    时间:2017-07-27 21:45:35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改革后医疗行为将更规范,患者医疗费用会有一些下降。

    7月15日,广东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本轮启动改革的地区,包括广州、佛山和粤东西北地区共14个地市,改革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公立医院,中央、军队、武警、省属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公立医院同步参加属地改革。

    清远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清城区人民医院及清新区人民医院7家城市公立医院纳入综合改革。

    开展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初衷和目的是什么?改革具体内容是什么?市民将从改革中获得怎样的益处?对此,清远市卫计局作了相关回应。

    核心▶▷

    破除“以药补医”机制

    有市民表示,此前清远全市各县市已经实现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什么现在要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清远市卫计局表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是实现卫生与健康协同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全面深化医疗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民生工程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落实政府办医责任,着力推进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医疗监管等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同时,通过统筹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推动社会办医、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构建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体系,引导形成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格局,让群众获得更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通过改革,最终达到“群众得实惠、医生受鼓舞、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改革目标。

    早在2009年3月17日,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五项改革任务,公立医院改革是其中之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5〕530号)要求,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定于2017年7月15日正式启动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核心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具体涉及哪些医院?对此,清远市卫计局表示,清远市7家城市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分别是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慢性病防治医院、清城区人民医院及清新区人民医院。

    路径▶▷

    八项重点改革任务

    从医院层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总体思路和路径是什么?清远市卫计局表示,根据国家、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经市政府研究,提出如下八项重点改革任务:一是建立城市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二是推行管理体制改革;三是科学配置医疗卫生资源;四是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五是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六是深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七是实施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八是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

    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清远市卫计局表示,第一,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初步建立。以药补医机制全面破除,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取得突破,差别化财政投入政策进一步完善。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卫生总费用增幅与本地区生产总值增幅相协调。

    第二,分级诊疗就医格局基本形成。医疗服务体系中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更加清晰,就医秩序得到改善,城市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就诊人次占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的比重逐步降低,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初步构建。

    第三,符合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确立雏形。编制人事制度更加合理,用人机制更加灵活,收入分配机制的激励作用更加积极有效,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得到合理体现。

    第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属地化、全行业的医疗管理体系更加完善,公立医院考核评价和监管制度更加健全,政府与社会力量合作办医规范有序。

    第五,医患满意度有效提升。医疗行为更加规范,基本医疗服务更加公平可及,就医环境更加安全有序;就医费用负担保持合理水平,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保持在20%左右;力争到2017年底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以下;医用耗材收入占比二级医院控制在5%左右,三级医院控制在1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患者和医务人员对公立医院的满意度逐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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