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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玩“无人机”的阳江市民注意啦!这些区域禁飞

    时间:2017-07-26 21:41:18  来源:阳江日报  作者:任绍华
    公安部门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监管

      阳江日报讯(记者/任绍华通讯员/陈醒)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加强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安全管理,省公安厅近日发布通告,从今年8月1日起,全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大型活动场所、公民聚居区等区域禁飞“低慢小”航空器。该通告自实施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

      据了解,纳入禁飞范围的“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飞行高度低于500米、飞行速度小于200公里/小时、雷达反射面积小于2平方米的飞行目标,主要包括无人机、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航天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禁飞区域包括:机场净空保护区(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两端各20公里范围)以及民航航路、航线,高速和普通铁路、公路以及水上等交通工具运行沿线、区域;党政机关、军事管制区、通信、供水、供电、能源供给、危化物品贮存、大型物资储备、监管场所等重点敏感单位、部位及其设施;大型活动场所、公民聚居区、车站、码头、港口、广场、公园、景点、商圈、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区域。

      通告指出,在全省行政区域内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定,履行适航资格、飞行资质、计划申报等相关手续。因现场勘察、施工作业、航空拍摄等工作需要,确需在上述区域飞行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有规定需提前申报批准的,须按规定获得批准后开展作业。违反规定在上述区域内飞行的,公安机关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市公安部门提醒,近年来,无人机、孔明灯等“低慢小”航空器违法违规飞行滋事肇祸事件越来越多,给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合法权益造成危害,市民要自觉遵守上述通告禁令,如发现有人在禁飞区违规飞行“低慢小”航空器,可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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