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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惠州今年起放开食盐零售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

    时间:2017-07-26 21:38:18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周欢

      南方日报讯(记者/周欢)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不再新增食盐批发企业……7月25日,记者从惠州市发改局了解到,惠州将出台《惠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方案》。根据该方案,今年起,惠州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

      方案明确,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改革食盐定价机制和工业盐管理,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提升核心竞争力,引领行业发展。惠州不再新增食盐批发企业,不再核发食盐零售许可证。数据显示,惠州现有食盐批发企业8家,其中市级食盐批发企业1家,其余7家均为其下属企业。

      按照规定,现有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专营企业许可证有效期延长至2018年12月31日。自2019年1月1日开始,现有食盐定点生产和批发企业依照新的规定申请许可,根据许可范围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各类商业流通企业不得从事食盐批发。

      记者了解到,惠州将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生产企业可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自主确定生产销售数量并建立销售渠道,以自有品牌开展跨区域经营,实现产销一体,或者委托有食盐批发资质的企业代理销售。

      同时,改革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允许向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盐并开展跨区域经营,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省内开展经营。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2017年1月1日起,惠州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方案提出,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落实《广东省食盐价格监测制度》,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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