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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现代法治观引领珠海 成为大湾区模范城市

    时间:2017-07-25 21:41:22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

      □莫于川

      “一带一路”倡议正在深入实施,港珠澳大桥即将建成通车,粤港澳大湾区加快规划建设,过去“偏安一隅”的珠海,正面临着“天时地利人和”的新机会,处于非常好的成为大湾区模范城市的战略机遇期。

      珠海怎样把机遇转化为发展优势,将珠海打造为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一带一路”建设的战略支点、珠江西岸核心城市以及城乡共美的幸福之城,是珠海当前正在着力的重点。

      历史实践证明,经济社会要实现可持续发展,法治是保障。近年来,珠海大力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以法治护航改革探索、巩固改革成果,以法治优化市场环境、推动创新创业,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保障和改善民生,法治珠海建设的各项探索为全面依法治省、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珠海经验、贡献了珠海力量,也为珠海建设大湾区模范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加速建设,珠海可以以现代法治观为引领建设成为大湾区模范城市,只有用现代法治观、法治文化打造服务型政府和法治政府,才能实现法治国际、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

      我认为,珠海可以把握八个重点方向:一是形成唯物辩证的发展思路,形成城市发展大与小、快与慢、先进与传统的辩证观;二是形成绿色协调的发展模式,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发展以及人的发展;三是健全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四是构建人本理性的法治体系;五是打造“亲”“清”互信的政企关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一步推动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手段;六是构建共治共享的政社关系;七是推动形成协调共赢的友邻关系,与香港、澳门等地区和珠三角其他城市形成协同发展效应;八是要塑造一批具有较高素质的法治队伍。

      相信处于历史战略发展机遇期的珠海,通过创新引领提升管理生产力、共同治理能力,一定能够抓住机遇、持续创新、健康发展,成为政民合作、社会共治、幸福共享的城市利益(命运)共同体,成为大湾区的模范城市,为全国提供健康发展的软实力示范经验。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珠海市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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