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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指纹防伪!阳春河口发现民国时期国民身份证

    时间:2017-07-20 21:35:01  来源:阳江日报  作者:刘再扬

    上图:保存完整的民国时期身份证。刘再扬 摄

    近日,阳春市河口镇退休人员曾祥汉在翻阅几年前去世父亲的遗物时,无意中发现一张父亲保存下来的祖父在民国时期的国民身份证,该证为民国卅六年(1947年)十月发。文史专家称,这张身份证对研究民国时期的户籍管理制度具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这张身份证为纸质材料,证长15.5厘米、宽10.5厘米,对折后分四页。第一页内容印有中华民国国民身份证,有省、县、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本籍、寄籍、号码和发证日期;第二页印有个人教育程度、职业、公职候选人资格、相片或指纹、指纹符号;第三页印有公民资格,家属称谓和姓名及役历、证明长官等;第四页印有保甲番号、乡镇、保、甲、户、住址名称以及注意事项。第二页与第三页盖有一个大红印章。该身份证详细地记录了国民的身份、户籍、住址、职业、本人相片或指纹以及全家人口与本人的关系等,同时具备有现在的户口簿功能。

    由此可见,70年前的身份证内容比较详细。在“指纹符号”一栏,采集了本人食指指纹及左右手10指的箕斗纹信息,用黑色笔画“×”“○”标示。据了解,那时没有如今的指纹扫描技术,指纹符号是登记“斗”和“箕”,斗就画“○”,箕就画“×”,以达到防止他人冒用的目的。

    据曾祥汉介绍,此国民证上登记的人名“曾木兴”,是他祖父,证上登记其“民国前十九年二月五日出生,龙门墟103号,保甲番号为一保五甲八户。”由于父母早亡,祖父在龙门墟先替人打工,后以买谷舂米做买卖为生,1953年去世。据有关文史工作者分析,此证的发现,有助于了解当时阳春的户籍制度变迁、人员构成、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等等,是研究中国居民身份证历史的宝贵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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