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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佛冈沙糖桔种植大户复种沙糖桔可申请补助

    时间:2017-07-19 21:47:12  来源:清远日报  作者:

    门楼富沙糖桔无病毒容器大苗培育基地的沙糖桔苗长势喜人。清远日报记者黄超贤摄

      清远日报讯 记者谢芳瑜 为推动佛冈县柑桔业产业转型升级,6月19日,佛冈县政府发布了《2017年佛冈县柑桔产业恢复发展专项——柑桔无病毒容器大苗培育和栽培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通知,就项目建设规模、补助额度、项目申报等做了详细要求。文件表明,今年计划在全县扶持建设2个以砂糖桔为主的柑桔无病毒容器大苗培育基地和一批无病毒容器大苗栽培示范基地,以带动全县柑桔产业的复兴和发展,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提质增效。

      普通网室每亩补助不超过3万元,补助不超八成

      根据《指南》要求,项目建设规模需要达到以下标准:1.无病毒容器大苗培育基地建设项目规模300亩(棚内面积),含高标准玻璃温室6亩,其余为普通防虫网室(含采穗圃、苗圃);2.无病毒容器大苗防虫大棚设施栽培示范基地项目规模100亩(棚内面积);3.大苗露天栽培示范项目面积300亩(每个连片不少于100亩)。

      《指南》也列明了项目的补助额度:普通网室无病毒容器大苗培育基地每亩补助不超过3万元,且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补助范围总投入的八成;高标准玻璃温室每亩补助不超过30万元,且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补助范围总投入的八成;无病毒容器大苗设施栽培示范基地项目每亩补助不超过3万元,且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补助范围总投入的六成;大苗露天栽培示范项目每亩补助不超过0.6万元,且财政资金补助不超过补助范围总投入的六成。

      而《指南》对资金补助范围也有详细要求:病毒容器大苗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和无病毒容器大苗防虫大棚设施栽培示范基地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大棚建设、喷滴灌等;大苗露天栽培示范项目补助资金用于喷滴灌、农药化肥、种苗等。

      申报对象为柑桔育苗企业和柑桔育苗单位等

      《指南》表明,无病毒容器大苗培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对象必须是佛冈县柑桔育苗企业和柑桔育苗单位;无病毒容器大苗防虫大棚设施栽培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对象则必须是佛冈县柑桔生产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大苗露天栽培示范项目申报对象为佛冈县柑桔生产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

      而所有的项目建设地点都要在佛冈县辖行政区域内,基础条件较好,生态环境好,交通方便,水源有保障。要按照“标准化、设施化、信息化”的高标准建设无病毒容器大苗示范基地(片),严格测算各项建设费用;项目单位须有足够技术力量或技术支撑,产研结合,能确保无病毒容器大苗生产基地建设和栽培技术示范推广应用按要求完成。详细申报流程可以登录佛冈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

      县农业局表示,根据专项资金管理要求,想要申报的单位须向县农业局提出申报,提供申报资料,县农业局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并公布专项资金申请受理情况。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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