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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交车道公交专用 交警:特殊情况下可“借用”

    时间:2017-07-19 21:45:51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刘兵

      2015年,我市在市区部分道路规划公交专用车道,如今,两年多时间过去了,可仍有不少市民对公交专用车道的使用情况“蒙查查”。

      近日,李女士反映称,她是赤坎区海滨大道北御景名城的业主,每天开车从车库出入就会经过会展中心公交站处规划的公交车专用道。“公交车道公交专用,我们这些私家车每天都从这里经过,会不会被罚呢?”李女士说,如果因为这个原因导致业主被罚款扣分,就得不偿失了,因此她建议交警部门撤销该路段的公交车专用车道。

      就李女士的担心,记者采访了交警部门。该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大力推行“公交优先”原则,建设公交都市,打造城市管理“脚印城市”的理念,确保公交便捷、高效、准点,引导市民选择公交出行,我市于2015年开始,在本市市区部分道路设置公交车辆通行的公交专用道。公交专用道标线为黄色,车道路面划有“公交专用”字样,车道上方设有“公交专用道”标志牌。第一批公交专用道为海北路、海滨大道北、海滨大道中、海滨二路、椹川大道中、椹川大道北、建设路。公交专用道在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7时至9时、17时至19时,只允许公交车通行,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

      尽管公交车道公交专用,但部分情况下社会车辆也可“借用”。该负责人支出,公交专用道沿线有道路进出口的,进出口前后50米或专用道标线为白色的,其他车辆可临时借道公交专用道行驶。因此李女士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另外,出租车需要在公交专用道沿线道路停车上下客的,必须沿路边临时停车上下客,即停即走,不得停车候客,不得占用公交专用道行驶。遇道路交通堵塞、治安案件、火灾等突发事件且仅有公交专用道可以通行时,其他车辆应当服从现场交通民警指挥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在通过事发地点后,应当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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