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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麻章法院开出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

    时间:2017-07-19 21:45:46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闵志

      近日,麻章区人民法院发出了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该院家事审判庭在调解原告黄某某诉被告陈某某离婚纠纷中,在对双方离婚问题达成一致的协议后,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调解书,并同时向当事人发出了《离婚证明书》。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法和途径:一是夫妻协议离婚,到民政局登记,领取离婚证;二是走法律诉讼途径离婚,由法院下发判决书或是调解书。通过法院主持离婚的当事人只有离婚判决书或是离婚调解书,并没有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与离婚证在证明当事人婚姻状况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判决书或调解书中通常会详述双方离婚原因、详细的财产情况、婚生子女的具体情况以及一些其他个人隐私问题,当事人在出示上述法律文书办理户口迁移、再婚登记时,个人隐私也随着被迫暴露。为了更好地推行司法改革,实现司法便民,该院家事审判庭根据省法院下发的《关于规范全省法院<离婚证明书>样式的通知》要求,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为该案当事人出具了《离婚证明书》。

      《离婚证明书》中只记载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年龄及案件编号等必要信息,仅证明原被告双方已经离婚,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内容,隐去了大量个人隐私信息。办理离婚证明书的手续简单,当事人只要在案件生效后向承办法官提出申请,经过法院核实,最快当日即可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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