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广东新闻 > 研究生来莞实习每月可享受生活补贴!
  • 研究生来莞实习每月可享受生活补贴!

    时间:2017-07-19 21:43:45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靳延明 陈琬莹

      7月18日,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多个重大事项。

      会议提出,东莞将设立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来莞联合培养(实践)的研究生的生活补贴、报销往返东莞交通费,以及支持高校在莞设立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

      梁维东表示,接下来,东莞将探索建立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为来莞实习的研究生提供更好的集中培训管理服务。

      研究生和培育机构可享受补贴

      为加大东莞市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扶持力度,提高人才整体层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东莞制定了《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设立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来莞联合培养(实践)的研究生的生活补贴、报销往返东莞交通费,以及支持高校在莞设立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

      每年补贴10个月报销一次车费

      东莞规定,研究生申请补助资金应符合以下条件:研究生来莞培养(实践)满三个月,且在莞培养(实践)期间无严重违法乱纪或违反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相关规章制度管理等行为。

      在研究生补助标准方面,东莞规定,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2500元,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个月,即25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每年补贴不超过10个月,即15000元。

      会议指出,来莞培养(实践)的研究生在报到后,可向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提交补助资金申请,经审核后由东莞市名校研究生培育发展中心按程序每月发放补助资金,首次补助金发放时间为培养(实践)满3个月后的次月15日前。

      组织20名研究生来莞实习可获补贴

      除了补助研究生,东莞还同时补助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上述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的申请条件:申请单位的依托高校已与东莞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合作意向(协议);申请单位组织来莞培养(实践)的研究生不少于20人。

      在培育管理机构的补助标准方面,东莞规定,每组织1名研究生来莞培养(实践),每个月给予该机构1000元的补助,每年最多补助不超过10个月。补助资金用于补充该机构组织研究生来莞联合培养的相关工作经费。

      会议提出,研究生培育管理机构建设补助资金按年度发放,每年年初受理上一年度的补助资金申请。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