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广东新闻 > 东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造成损失要赔
  • 东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 造成损失要赔

    时间:2017-07-18 21:33:14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李直建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李直建)记者昨日从市政府官网获悉,《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正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办法提出,因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或者停止、暂缓执行、调整决策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目前,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中共有28项决策事项。

      “决策后评估”是指依据一定的标准和程序,运用科学、系统、规范的评估方法,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决策质量、实施效果、存在问题以及其他影响因素进行跟踪调查和分析评估,并向市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决策执行主办机关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决策后评估的评估计划、编制评估报告等评估工作。

      决策后评估工作可以采用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评估机构测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抽样问卷、舆情跟踪、实地调查、重点走访、委托课题研究等方式,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等进行评估。对于疑难复杂或者涉及专业技术等事项,评估机关可以将决策后评估的部分事项或者全部事项委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咨询机构等机构进行。

      据介绍,重大行政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应当依照规定追究相关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因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或者停止、暂缓执行、调整决策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合理补偿。

      根据市政府官网同时公布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征求意见稿),目前,东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一共有28项,涉及市城乡规划局、市发改局、市交通局等多个行政部门。记者统计发现,其中市发改局的决策事项最多,共有7项,大多是与收费标准和价格调整有关。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