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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半年要全面督查一次

    时间:2017-07-17 20:17:58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刘军

      越秀区东湖街的文体广场。社区体育设施今后将加强管理。 南都记者梁炜培 摄

      南都讯 记者刘军 通讯员陈建族 针对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不到位的现状,广州市体育局拟出台《广州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尤其是健身路径的管理和维护。《办法》明确了日常管理的责任主体,同时要求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

      公共体育设施遵循属地管理原则

      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一直以来都遵循“谁建设谁管理”的原则,建设单位通常会对器材供应商提出日常管理和维修的要求。但在现实中,依然出现器材坏了没有人修、器材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等情况,出现问题也经常出现扯皮的现象,最终导致留下安全隐患,甚至引发严重安全事故。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广州市体育局拟针对公共体育设施专门出台《广州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广州市体育局负责协调指导全市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公共体育设施按属地管理原则,直接责任单位是设施所在辖区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或业主单位,按市民政局关于网格化工作的要求直接管理。《办法》同时明确,区体育行政部门在扶持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同时,应与设施管理单位签订管理协议。

      管理单位要做到即损即修、即坏即换

      《办法》规定,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需将安全与服务列为管理工作的重点。要建立健全安全、服务制度,保证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完好,并配备网格化管理人员,及时巡查发现问题,联系维护保养单位,保证设施处于正常安全使用状态。

      《办法》同时要求,有条件的管理单位还应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监控器材的使用情况,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办法》除了明确指导单位和日常管理维护的主体责任,明确日常管理要配备网格化的管理人员,同时还要求各体育行政部门建立健全社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管理、督查工作机构及制度,每半年对区域内社区公共体育设施,特别是全民健身路径的管理、安全、使用、保养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单位则要做到即损即修、即坏即换,收费项目设施则明确由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解决。中国体育彩票公益金扶持建设、并免费向公众开放的项目设施,根据使用年限等因素,市、区两级政府按一定比例,给予经费进行维修和重建。在使用年限内则原则上由管理单位和使用单位出资维修、保养。

      背景

      公共体育设施安全事故频发

      事实上,关于广州市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定已有《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其中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也有一定要求,但在现实中依然出现安全事故频发、器材经常处于损坏没有维护和维修的现状。比如最近一次比较严重的伤害事故是今年2月6日,家住越秀区梅花村的11岁男孩小杰在楼下社区健身点玩耍时,因操作不当被一部零件损坏的器材夹断了手指,导致意外的是在广州大大小小社区都能见到的健身漫步机。

      1996年,我国第一条“全民健身路径”诞生在广州天河体育中心。20年过去了,几轮翻新,目前市内的社区体育健身设施状况如何?

      南都记者曾走访多个小区发现,部分器材老旧,安全使用期限已过却仍在超期服役,亦有不少新器材存在问题,社区健身器材监管仍有漏洞,同时部分市民对健身器材使用不当。南都记者曾走访多个住宅区,发现健身器材中漫步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最大,许多存在卡位失灵问题,漫步机卡位失灵率竟达四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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