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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蓬江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连续6年下降

    时间:2017-07-15 21:35:43  来源:江门日报  作者:朱仑

      记者14日从蓬江法院了解到,该院辖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连续6年下降。今年上半年,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起,涉及16人,分别同比下降54%、57%,重新犯罪率为零。据介绍,2012年以来,该院坚持“审判与预防、惩治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不断创新少年刑事审判方式,拓宽帮教渠道,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走出了一条“圆桌审判”+“心理干预”全新少年审判模式。少年法庭的陈文学、林侵稳两位法官还分别被授予“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2012年以来,蓬江法院共对326名未成年犯依法判处非监禁刑,全部移送社区接受矫正,大部分实行跟踪回访,无一人脱离监管,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挽救了一大批失足少年。

      典型案例

      少年伙同他人作案敲碎车窗盗窃20余起

      凌晨时分专挑路边车辆下手,以敲碎车窗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作案20余起。近日,团伙之一的17岁被告人小林因盗窃罪被蓬江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15日,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10月30日至11月19日凌晨,小林伙同同龄人窜至五邑大学北门斜对面停车位处、怡福中学附近路边、怡康华庭对面马路边,多次作案,利用携带的一字螺丝刀,分别撬烂停在上述位置的22辆小汽车的车窗玻璃后,进入车内翻找财物,盗得导航器一个、充电线一条、人民币约1400元、无线蓝牙音响一对等财物。

      去年11月19日凌晨,小林又伙同他人窜至蓬江区某工商代理服务中心及某粥城,使用暴力拉开铺位拉闸门及推烂玻璃门等方式,进入铺内盗走笔记本电脑一台、人民币120元、手机两台、香烟19包。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林伙同他人以破坏性手段多次盗窃作案,盗得财物共价值311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因其犯罪时未满18周岁,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教育感化

      法院安排心理辅导小林积极改过自新

      本着“教育、感化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都要受到重视”的思想,法院为未成年人小林安排了心理辅导。

      2000年8月出生的小林,初二时辍学,家庭成员主要有父亲、母亲、姐姐及弟弟。小林说:“我在家中排行第二,觉得自己被父母忽略了,父母偏心于姐姐和弟弟,我因此与姐姐、弟弟的关系并不太好。辍学后我在一家玩具厂工作了一年多,后来随朋友来了广东,没有真正工作,而是拿着钱与朋友一同玩乐、上网,钱花完后朋友提议通过敲打小车玻璃获取财物,我就跟着去了。因为是朋友,虽然不想去偷东西,但是觉得不去不好意思,所以就做了,偷来的钱物一起花了、用了,现在觉得很对不起父母和社会,辜负了他们。”

      经过详细倾听和了解,给小林进行心理辅导的吴老师作出了分析和诊断,认为小林虽然家庭成员齐全,有父母、姐弟,但是常有被忽略的感受,加上与姐弟的关系一般,让其没法真正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内心渴望爱与关怀的小林,会更重视同伴的关系,更容易受同伴的影响。

      于是,心理辅导老师安排了小林和父母见面。在心理辅导室,看到从福建远道而来的父母,还有二伯父、伯母和舅舅,原来总觉得爸妈很偏心、不关心自己的小林落泪了,发现父母还是很关心自己的。他懊悔不已,觉得不应该干那些违法的事情。“我想得到改过自新的机会,好好工作,帮助家里,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小林向心理老师表达了自己的愿望。

      做事倾向于“义气”、法律意识淡薄的小林,开始对自己的行为有了新的认识,懂得了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要承担法律后果。小林对于朋友的定义,也有了理性的认识。“我一直都希望,朋友是那种在你有困难的时候,他会帮助你;而他有困难时,你也帮助他的人,但是从来没有去想他们叫我做的事是否违法。如果以后那些朋友还让我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情,我不会跟他们去,还会劝他们不要做。也会尝试认识一些新的朋友。”小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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