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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伪造买卖证件帮人套现公积金 90后小伙获刑

    时间:2017-07-14 21:07:00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卢慧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 通讯员/卢思莹 刘国灿 邓耀辉 周泽锋)90后的小亮(化名)脑洞大开,伙同一男子阿华(化名)(另案处理)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帮助他人提取公积金而从中牟利。日前,博罗县法院审理该案,判处小亮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因手头紧急需搞点钱花,小亮通过微信和腾讯QQ发布广告,宣称可以帮忙套现个人公积金余额。不久便有掌握客户的陌生中介与其联系办理相关事宜,之后小亮将中介提供的客户信息发给陌生的上线阿华,由阿华伪造身份证、房产证等资料邮寄给小亮,再由小亮拿给中介,最后由中介带客户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套取公积金。

      阿峰(化名)是博罗本地人,2016年5月初在微信群里看到一条信息,称可以提现公积金,于是便加了发信息的小亮为好友,询问如何办理提现手续。

      小亮告诉阿峰,只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就可以帮其办理,但是需要收取所提取公积金资金的20%作为费用。阿峰将户口簿、身份证等资料拍照发送给小亮。过了一两天,小亮联系阿峰,让其过去拿资料。阿峰到后,一男子将资料给他,让他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并叮嘱办理完套取手续后需要将资料原件还给小亮。

      阿峰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后,按小亮所讲的提交资料复印件,将原件交回给小亮。两三个月后,小亮再次通过微信联系阿峰,见面后拿了一本写有阿峰名字的珠海市户口簿等伪造的资料给阿峰,让他提交给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完后将原件交回。提交后不久,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到阿峰,称提交的资料是假的,无法提取公积金。最终,公积金没有套取成功。

      同年9月至10月期间,小亮用相同手法获取阿林(化名)和阿吉(化名)的信息资料后,转手交给阿华,由阿华伪造阿林、阿吉的珠海户口簿等资料,阿林、阿吉持上述假证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阿林提取了85965.3元,阿吉没有能够套现。事后,小亮向阿林收取了报酬。

      博罗县法院审理认为,小亮伙同他人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据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终,博罗法院依法以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小亮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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