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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年立法工作会议召开 实现立法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

    时间:2017-07-12 20:09:19  来源:湛江日报  作者:郭丹

     

      11日上午,我市召开2017年立法工作会议。 本报记者 郎树臣摄

      11日上午,我市召开2017年立法工作会议,总结自2015年取得地方立法权以来立法工作开展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立法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人豪强调,要提高立法质量,确保立法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立法工作新格局。市委副书记、市长姜建军讲话。市委副书记林惜文主持会议。

      我市获得地方立法权的两年来,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主导下,立法工作开局良好,立法队伍初具雏形,立法能力明显提升,《湛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已于去年4月正式实施,《湛江市湖光岩风景区保护管理条例》于今年3月正式施行,目前《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管理条例》正在报省人大批准施行,《湛江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湛江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立法项目,正在开展调研和起草工作。

      郑人豪充分肯定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取得的成绩,他指出,获批行使立法权是加快湛江科学发展、推进法治湛江建设的良好机遇,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必须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立法工作是引领湛江全面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是打造阳光法治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基础,是提升民生幸福指数的必然要求,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郑人豪要求,要提升立法质量,确保立法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充分发挥立法对湛江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坚持依法立法,突出服务大局,体现湛江特色,强化可操作性,立与改革相适应的法,立本地需求的法,立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法。要加强统筹协作,构建立法工作新格局。坚持党领导立法的原则,发挥市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发挥市政府在立法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扩大社会各界对立法的有序参与,加强立法机构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切实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北部湾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姜建军就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做好政府立法工作进行了部署。他要求,市政府要立足强化法制政府,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特别是以积极推动《湛江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为抓手,切实做到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围绕中心和重点领域开展政府立法,着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切实落实立法工作责任,增强政府与人大立法工作的协调配合,加强政府立法干部队伍建设,确保按时按质完成2017年各项立法工作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邓振新通报我市立法工作情况。

      市领导伍文兴、朱华雄、钟胜保等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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