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广东新闻 > 广东出台意见 严厉杜绝垃圾运输车边走边撒
  • 广东出台意见 严厉杜绝垃圾运输车边走边撒

    时间:2017-07-12 20:09:16  来源:金羊网  作者:李钢

      金羊网讯记者李钢、通讯员陈惠陆报道:近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建立预防与打击违法处理垃圾行为长效机制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通过建立垃圾处置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严格垃圾收集转运管理,杜绝非法倾倒垃圾行为,并且明确对工作不落实、问题较突出的地区要约谈相关负责人或挂牌督办。

      杜绝跨省市非法倾倒

      为杜绝垃圾跨省市运输非法倾倒,《意见》对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做了严格规定。

      《意见》提出,要加快建立“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着力完善城乡一体化的生活垃圾处理网络。

      在行政许可审批方面,要求严格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准入,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的承运人要依法取得相应的服务许可,凭核准文件运输,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其他垃圾。

      《意见》明确,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转包运输行为。各类运输垃圾的车辆、船舶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运行,保持密闭装载,严禁中途丢弃、遗撒、倾倒垃圾。

      此外,《意见》要求各部门加大海飘垃圾巡查。海洋、海事、海警、公安边防等具有海上执法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大海上巡查力度,尤其是对珠江口粤港毗邻的海域、海湾、海岛周边等重点地点要加大巡查频次,发现大面积海漂垃圾要及时通报海域所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

      问题突出要约谈负责人

      《意见》要求,明确市县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本行政区域垃圾治理主体责任,组织制定本地区防治违法排放、运输、倾倒、处置垃圾行为管理职责清单,统筹开展各项工作,完善垃圾处理模式,确保垃圾规范处理制度化、常态化。

      在严格监督执法方面,《意见》要求各地加强对过境运输垃圾车辆、船舶的监管,依法就地查处证照不全、涉嫌违法运输及倾倒垃圾的车辆、船舶。加强对垃圾处置单位的管理,严肃查处违反招标协议、无许可资质或者超核准范围处置垃圾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非法进境固体废物的打击整治,规范和完善执法部门查获非法进境固体废物处置程序。

      《意见》提到,要强化“两法”衔接。充分利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必要时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或联合办案。要健全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公示和失信惩戒等各项机制,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和企业信息公示情况,对违法企业经营行为依法予以限制或者实行市场禁入。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开展公益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提出,对工作不落实、问题较突出的地区要约谈相关负责人或挂牌督办。因工作不力造成海洋等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的,要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同时可提请省人民政府追究垃圾装船出港城市和垃圾产生城市责任。

      为提高垃圾处理能力,《意见》提出要并加大资本参与力度。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处理项目产业化发展,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和个人投资建设垃圾处置基础设施。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