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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韶关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调研立法进展情况

    时间:2017-07-11 22:14:42  来源:韶关日报  作者:靳林 赖国斌

      根据《韶关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安排,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杨小明,副主任张平、陈曦一行前往市林业局、城管局调研《韶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韶关市黄岗山芙蓉山莲花山生态保护条例》(草案)的立法工作进度。

      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立法计划共有三项:继续审议《丹霞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草案)》,制定《韶关市黄岗山芙蓉山莲花山生态保护条例》、《韶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了加强黄岗山、芙蓉山、莲花山生态环境保护,规范“三山”的资源开发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市林业局尽快制定《韶关市黄岗山芙蓉山莲花山生态保护条例》(草案),该局接到任务后,立即成立了起草领导小组,与专家学者一起展开调研,并初步拟定了《韶关市黄岗山芙蓉山莲花山生态保护条例》(草案)。该《条例》(草案)包括总则、规划与管理、保护与利用等共六章,对适用范围、监管事项等作了明确规定。

      调研组在听取林业部门的立法进展情况汇报后指出,“三山”是韶关的“城市公园”,立法的目的要紧紧围绕服务群众。林业部门在拟草过程中,要立意高远,紧密结合韶关实际,要注重所拟法律法规的合法性、针对性、可行性,使该条例在科学管理和建设“三山”中发挥积极作用。

      《韶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由市城管局拟定,共分6章47条,包含总则、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市容管理等内容。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市城管局所做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研究细化条例的内容,增强《韶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制定该条例时,要注重不与上位法相抵触,要符合韶关城市管理的特点。在保证立法质量的前提下,尽快出台,为推动韶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上新水平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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