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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5.77亿元治理河涌!斗门河湖年内全部实行河长制

    时间:2017-07-07 22:05:44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董谦君 吴志远

      斗门通过“一河两岸”等工程建设,使黄杨河水质大大提高,环境日渐优美。关铭荣 摄

      斗门水环境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7月4日,《斗门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获斗门区委常委扩大会议审议通过,今年底,斗门将实现区、镇、行政村、自然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全覆盖,以后不仅河涌有河长,江湖、水库等也将设河长。

      根据《珠海市实施“河长制”指导意见》要求,斗门区早在2015年已首次制定46条主干道及重点河涌河长名单,共设立河长公示牌48块,并结合创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城市管理考核等相关工作开展定期检查考核。

      但与珠海市其他行政区和功能区不同,斗门区河湖数量占全市的比例超过60%,共有273条围内河渠,总长625.87公里,此外还有水库山塘36宗、人工湖泊1宗。由于管理任务十分繁重,此前河长制尚未覆盖全区所有河涌,水环境治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斗门区水资源和水质监测中心副主任余永昌介绍,从组织体系上看,新通过的“河长制”方案将立足“政府纵向分级负责、部门横向按责监管”两个方向,遵循“属地负责、权责相当”原则,斗门构建由区、镇(街)、行政村、自然村四级河长体系,其中在自然村一级设立片长,做到不重不漏。

      “由镇(街)落实河湖专管员,行政村、自然村设立保洁员或巡查员,确保‘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此外还将设置区、镇河长制办公室,加强河湖保护管理做好组织保障。”余永昌表示,“河长制”的主要任务就是明确责任,严格实行“分段管理,一河一策,分期考核,严格问责”,确保计划、项目、资金、责任“四落实”。

      根据方案部署,至今年底,斗门将全面实现区、镇、行政村、自然村四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全覆盖;2018年年底,将实现全区范围内黑臭水体基本得到消除,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2030年年底,将实现水资源利用更加充分,水环境改善更加明显,水安全保障更加有力。

      此外,斗门区还将以区三防应急指挥系统升级工作为契机,启动“河长制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搭建“互联网河长制”信息化平台。下一步,斗门区将按计划做好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河湖分级名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建设和配套制度等相关工作,确保形成政府牵头、部门行动、全民参与的治水生态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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