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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陆河采取“八个一”措施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时间:2017-03-29 10:40:20  来源:汕尾日报  作者:洪广凭

      近期,陆河县采取“八个一”(如下)措施,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防火安全。

      颁布一条禁火令。该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和《广东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颁发了森林防火戒严令,明确了戒严时间、戒严范围和戒严范围禁止的六项用火行为,对违反戒严令的予以治安拘留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播放一批警示案例。该县在电视台上滚动播放去年以来的失火典型案例,通过身边的人和事对广大群众进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采用一个宣传攻略。该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宣传破除陋习、文明祭拜、共护生态等理念,特别是把不能带火种进山作为宣传重点,切实做到清明文明祭拜和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森林防火和林业生态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有效果、有水平。

      制定一套严密的防火措施。该县充分运用县、镇、村三级防火网络,加强火源管控,要求县直单位抽调一半以上干部职工协助挂驻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各镇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县镇村三级干部做好守山守路工作,把禁火令、案例警示、文明祭拜等宣传小册子发放给上山扫墓的群众;各个防火队、巡山队利用移动喇叭,在各个山头宣传,形成网格宣传和防范格局。  

      准备一套应急预案。县、镇制定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应急预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增购森林消防水泵、扑火服、数字对讲机等扑火物资装备,并对重点林区、坟墓集中区域开设防火线,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召开一次全县动员大会。该县早部署、早动员、早行动,在2月20日就召开全县森林防火动员会,安排落实当前森林防火工作。

      组织一支督查队伍。县纪委牵头带队,组织人员对各镇各有关部门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查所有防火措施、人员到位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责任、措施落实到位。

      出台一个问责办法。该县制定出台了《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责任追究的问责办法》,规定对违反森林防火戒严令或因扫墓引发山火的人员,公安机关、纪检部门将依法对其从严查处,做到每宗山火必破,从严追究肇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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