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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韶关市委巡察组将对4个市直单位开展巡察工作

    时间:2017-07-03 21:49:02  来源:韶关日报  作者:薛柏华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十二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获悉,韶关市委巡察组将对市民政局等4个市直单位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巡察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健生要求巡察组全体同志牢记市委重托,不负职责,不辱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巡出成效、巡出声威,把市委交办的政治任务执行好、完成好。

      据悉,今年6月30日至8月初,市委巡察组将对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代建局和粤北第二人民医院4个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察,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开展专项检查,受理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廉洁纪律、组织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同时,还将对派驻纪检组在被巡察单位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巡察。

      郭健生指出,要认清形势要求,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巡察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是填补巡视监督空白的创新之举,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需要,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郭健生要求,巡察工作作为巡视工作的延伸和拓展,必须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要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突出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等三个重点,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郭健生强调,做好巡察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既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又要做到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坚决避免“选择性”巡察、“筛选式”监督;要坚持依纪依规,严格工作标准,做到重程序、讲规矩,认真落实“一依靠三不”原则,即紧紧依靠被巡察单位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不对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作个人表态;要坚持正确导向,践行“四种形态”,既推动对违反“六大纪律”问题的查处,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确保巡察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和社会效果。

      郭健生最后要求,巡察是权力,更是责任。全体巡察干部一定要严明纪律作风,既敢于担当,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坚决完成好市委交办的光荣任务,又严守纪律、严管队伍,自觉履行巡察干部“十不准”,自觉坚守“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宴请、不收受任何形式的馈赠、不泄露任何工作秘密”三条底线,切实维护巡察队伍的纯洁性,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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