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广东新闻 > 东莞:9类事项不属信访受理范围
  • 东莞:9类事项不属信访受理范围

    时间:2017-07-02 21:29:00  来源:东莞日报  作者:伍江 通讯员 谢迪川

      在广东省信访法规宣传普及日来临之际,6月30日,市信访局组织各镇街同步举办信访法规宣传普及日活动,向群众解答信访知识,普及信访法规,强化群众依法信访意识。

      当天,市信访局举办的信访法规宣传普及日在沙田镇虎门港进行,活动以“严格落实诉访分离依法维护群众权益”为主题,介绍信访事项的办理流程及相关知识。据悉,诉访分离制度是《广东省信访条例》的核心制度之一。该条例规定,以下9类事项不属信访受理范围:一是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和国家机关参与民事活动引起的民事纠纷;二是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三是土地、林地、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四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五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六是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七是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不服的;八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刑事判决、裁定、决定不服的;九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法定途径解决的其他事项。

      市信访局工作人员表示,遇到上述情况时,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当依照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记者还了解到,近年来东莞市各级信访部门大力创新各种信访便捷渠道,设立了网上信访、电话信访、手机短信信访、书信信访、现场走访等渠道,让市民足不出户就可向信访部门反映诉求。今年,市信访局还开通了“东莞信访”微信公众号和移动APP,方便群众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信访诉求。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