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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惠城芦洲镇曾彩香成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

    时间:2017-06-27 22:02:33  来源:惠州日报  作者:东江时报

      东江时报讯东时记者日前从市文明办获悉,广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开展了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评选活动,经各地各部门推荐评选和省评选委员会评审,我市惠城区芦洲镇村民曾彩香入选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据悉,我省10名候选人参加第六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现予以公示,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东时记者了解到,公示时间为2017年6月22日至6月27日。在公示期限内,广大干部群众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候选人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联系电话:020-87185241;传真:020-87185210。电子邮箱:gdswmb@126.com。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合群三马路省委大院内省文明办,邮编:510080。

      人物档案

      曾彩香,女,1971年9月生,群众,惠州市惠城区芦洲镇村民。2006年,曾彩香的丈夫确诊患肝癌,两年后医治无效撒手人寰。期间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下了亲友、同事等近50人共20万元债务。在丈夫弥留之际,曾彩香握着丈夫的手,向他保证:一定会照顾好老人和小孩,一定会还清债务。自此,“给公公养老、养大子女、还清债务”成了曾彩香的人生目标。为了还债,不向命运低头的曾彩香扛起锄头。她一个人耕种25亩田地,农忙时在田里没日没夜地干农活,农闲时就去打散工,拌水泥、搬砖、下饲料,做载客摩托车司机。

      据了解,11年来,省吃俭用的曾彩香不仅养活了家人,还将欠款一笔一笔归还。因为劳累过度,她曾因心肌缺血而吐血三次。多年来,曾彩香一直用着丈夫生前使用的手机号码,从未跟借钱给她家的人失联过。曾彩香荣获“中国好人”“广东好人”等荣誉。

      本组文图 《东江时报》记者张荟婷 通讯员谭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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