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广东新闻 > 过去3年河源查处129件贪污贿赂犯罪案 挽回经济损失9791.2万元
  • 过去3年河源查处129件贪污贿赂犯罪案 挽回经济损失9791.2万元

    时间:2017-03-29 10:39:40  来源:河源日报  作者:郝晓楠

      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河源反贪污贿赂工作进行检查。据悉,从2014年至今年3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9件191人,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791.2万元。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为达参加检查。

      自201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聚焦党风廉政建设,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加强和改进反贪污贿赂工作。数据显示,从2014年至今年3月份,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29件191人,成功追逃3人,已提起公诉107件164人,法院已作出判决142人,均为有罪判决。

      胡为达指出,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任务,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切实提高对反贪污贿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持之以恒,进一步加大反贪污贿赂工作力度,严厉查处贪污贿赂犯罪行为,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胡为达强调,要整合力量,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反贪污贿赂工作机制,提高打击腐败的精准度和威慑力;要惩防并举,进一步加强贪污贿赂犯罪预防工作,全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要提升效能,进一步加强反贪污贿赂工作力量建设,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水平。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