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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动车报警器成了“扰民器”

    时间:2017-09-06 20:48:49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李小云  编辑:汪赛霞

    中安在线讯 据黄山在线报道, 因具有快速、便捷等特点,近些年电动自行车成为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记者发现,伴随着电动自行车的普及,电动车报警器已成为商家销售电动车时的“标配”,而由此引发的扰民问题也越来越多。

    “你能想象得到大半夜睡得正香,突然被电动车报警器尖锐的叫声惊醒的感受吗?真的太烦人了!现在的电动车报警器太灵敏了,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响起,而且还特别刺耳。”9月3日,家住中心城区黄口安置小区的市民方先生告诉记者,自己住在小区一楼,楼道里经常会停满居民放置的电动车。9月2日晚上,自己睡得正香,突然被一阵电动车刺耳的报警声惊醒,之后就听到楼道内有人上楼的声音。“估计是有人不小心碰到了。虽然响了一阵就停了,但我的睡意却全无,很长时间都没能睡着。”

    和方先生一样,家住长干路一小区的程女士也告诉记者,电动车报警器扰民的事情自己也遇到过。“中午响,晚上响,只要声音稍微大一些,报警器就会发出‘滴滴’的响声,尤其是一些新电动车,更是灵敏。要是遇到了打雷、暴雨等恶劣天气,报警器更是会响成一片,让人烦不胜烦。”

    9月4日,记者一连走访了多个小区后得知,电动车报警器扰民的事情都有发生过。徽州大道一小区保安方师傅告诉记者,他们在小区内巡查时也时常遇到。“报警器一想,整个楼道的声控灯都亮了。由于电动车太多,我们也不能确定究竟是谁的,好在响一阵就不响了,但影响到居民休息终究不是好事。”

    “现在电瓶车被偷、电池被偷的事情经常有,安装了报警器,消费者会觉得比较安心,销售电动车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不少人特别在意报警器灵不灵敏,还要当场试一试。”9月4日,延安路一家电动车销售店负责人程先生告诉记者,目前电动车报警器并无统一标准,因此质量也参差不齐,失灵、噪音大等现象也确实存在,造成了报警器扰民问题。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不过,由于报警器扰民事件中很难界定制造噪声者是故意还是无意行为,因此也给处罚带来了很大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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