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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山屯溪区检察院严防案件“带病”起诉

    时间:2018-04-12 16:10:58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中安在线讯 据黄山晨刊报道,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有效提升案件质量。4月11日,记者从屯溪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审查起诉的一起盗窃电瓶车案,因发现涉案赃物可能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而重新鉴定,最终该案依法退回侦查机关,并建议撤销刑事案件转治安处罚。

    据介绍,嫌疑人许某在屯溪区新安北路一家店面旁,将他人一辆忘拔钥匙的电瓶车骑走。后经鉴定,该被盗电瓶车价值人民币2300元,公安机关遂立案侦查并将该案起诉至屯溪区检察院。检察人员在审查起诉中发现,被盗电瓶车的购车发票显示为2015年8月,并非鉴定意见中的2016年7月,这样一来该车的实际价值应低于鉴定价值。因该案犯罪数额可能低于盗窃罪2000元人民币的立案标准,且许某无盗窃前科等其它入罪情节,该案关系到罪与非罪。

    为慎重起见,屯溪区检察院在向公安机关说明存在问题的同时,要求重新鉴定该被盗车辆。后经重新鉴定,被盗车辆价值1750元,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依法撤销案件并转治安处罚。

    据了解,近三年来,屯溪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断强化审前过滤,对存在问题或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防止“带病”提起公诉。目前,该院已经依法审查公安机关因不构罪并建议撤案的10多起案件。由此在树立检察公信力的同时,也有效合理地节约了司法资源。(汪少飞 记者姚大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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