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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企人去楼空拖欠高额租金 法官措施果断成功保全

    时间:2017-11-25 15:56:14  来源:北方网  作者:晚报孙启明

      天津北方网讯:某外资企业拖欠房屋租金近50万元,老总为躲债逃往外国,其公司人去楼空。日前,津南区法院受理这起租赁合同纠纷后,法官迅速出击查找被告公司财产线索,成功保全,使实现权利无望的债权人获得了保障。

      日前,两家电子公司因存在租赁合同纠纷诉至津南区法院。原告公司将承租案外公司的车间及办公楼转租给同行业的被告某外资公司,岂料该外资公司人去楼空,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躲避债务逃往外国,累计拖欠原告租金49万余元。事发突然,原告索要无门,同时还要支付案外出租人每月5500元租金,其实现权利的心情愈加迫切。

      在原告提出保全申请后,津南区法院民三庭法官冯裕波受理案件同时迅速展开调查,了解到该被告公司的厂房及设备均是从原告处租赁,未留下任何可供执行的实物财产,随即辗转查封被告多个开户银行账号,仍未查找到存款。经实地考察及多方联络,法官了解到被告公司在另一家公司尚有到期货款未收取,得知该公司尚有36万余元货款未支付被告公司,当即向该公司下发了民事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公司立即停止向被告公司付款,待判决生效后再决定如何处分该笔债权。随后,原告公司提供线索称被告公司在另一家公司还有6万余元的债权,法官了解到,该公司因被告未向其开具发票故尚未支付该笔货款,法官向其解释发票的相关事宜后取得该公司的配合,及时查封了该笔债权,进一步保障了原告应得权益。

      面对无财产、无法人、无信用的“三无”企业,法官辗转调查获取其财产线索,迅速保全减少财产流失,通过不懈努力使原告公司获得了权利的有效保障。(“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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