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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诉前调解再进行司法确认 解决纠纷可以不花钱

    时间:2017-11-13 16:50:51  来源:北方网  作者:新报张家民

      天津北方网讯:遇到纠纷拿起法律武器打官司,已经成为比较普遍的做法,但诉讼往往具有耗时长和成本高等特点。那么有没有既方便快捷又不用花钱的纠纷解决方式呢?回答是肯定的!日前,和平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该院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方面的情况。据介绍,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再进行司法确认,具有法律效力,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老百姓来讲,这是一个省钱又省力的纠纷解决方式。

      近年来,随着各种纠纷的大量增加,进一步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和平区人民法院成立了司法确认服务中心领导小组,并配齐配强专兼职人员,安排具有多年审判一线工作经验的老法官专门负责诉前纠纷化解工作。各审判业务庭选择1至2名业务骨干作为司法确认服务中心的兼职顾问。该院搭建了社区工作站、交通队工作站、医调委工作站、证券业工作站等站点,使纠纷解决端口前移。司法确认服务中心还与各个工作站开通了微信、QQ等视频咨询调解平台。在医调委工作站,该院确定了视频核实机制,使司法确认案件的核实工作更加规范和便利。2015年3月以来,已办理949件司法确认案件。

      据介绍,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居民委员会依法可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基层人民法院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通过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解决纠纷,具有方便快捷、调解率高、节约成本等优势。办理人民调解和司法确认案件,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津云”―北方网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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