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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男子伪造合同判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

    时间:2019-10-08 21:27:41  来源:北方网  作者:快报常健

    天津北方网讯:今年44岁的于某本在天津一家知名企业工作,后来独自开办了一家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但因为经营不善,一直在负债经营。2015年,于某经人介绍,参与投标某个改造工程。为筹措资金,于某与其原单位同事毛某某达成投资合作意向。但于某的公司最终未能中标。为了还债,于某动了歪心思,他隐瞒未能中标的事实,使用伪造的《工矿产品定购合同》骗取毛某某信任,最终骗取毛某某25万元。因工程迟迟未开工,毛某某起了疑心,派人调查,发现于某的公司并未中标。经过反复索要,于某退还了3万元。之后于某某便以更换手机等方式断绝了与毛某某的联系,毛某某报案。日前,宝坻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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