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昨日从市场监管部门获悉,《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近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您有啥意见建议尽可提出。
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监督管理,使消费者更易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药品的区别,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明白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消费者可以在2019年2月28日之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信函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司(邮编100037)。电子邮箱:samrduan@163.com。(津云新闻编辑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