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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给“疯跑”的快递加把“安全锁”

    时间:2018-06-02 20:46:55  来源:北方网  作者:日报徐丽 韩雯 刘平

      天津快递业现状

      453家

      取得经营许可证企业

      558家

      备案分支机构

      超4万人

      从业人员

      按所有制划分

      国有快递企业:邮政EMS、民航快递

      民营快递企业:顺丰、宅急送、圆通、中通、申通、国通、韵达、德邦等

      外资快递企业:联邦、敦豪、优比速、天地国际

      快递收寄量

      2017年

      5.02亿件

      2013年

      0.87亿件

      快递业务收入

      2017年

      76.33亿元

      2013年

      17.77亿元

      年网络零售交易额

      ▲1000亿元

      2017年“双十一”期间(11月11日至20日)为例,我市主要寄递企业邮件快件处理量达5412.53万件,同比增长16.36%,日均处理量541.25万件。其中快递业务(收寄)量完成2359.36万件。“双十一”期间快递业务量主要由电商产生,如果以电商快件占比70%、城市与城市间快件内物品平均价值150元测算,2017年“双十一”期间我市由快递企业支撑产生的网络零售额约为25亿元。

      天津北方网讯:随着电商网购的快速普及,快递行业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据统计,我国快递业务量规模已连续4年位居世界第一,每年新增就业20万人,对全球包裹快递量的增长贡献率超过了50%。然而,在快递业飞速发展的同时,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穿大街走小巷的快递员们为抢时间完成高额任务,忽视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快递基础设施薄弱,露天场地堆放、分拣快件或者野蛮分拣快件;快递“最后一公里”安家难、上门难;工作环境和待遇差强人意导致“用工荒”;用户信息泄露严重;行业监管力度急需加强……

      如何推动快递业健康有序发展,让其成为百姓生活的“好帮手”,日前,市政协召开“规范快递安全生产操作环节,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委员们纷纷建言献策。那么,目前我市快递业发展现状是怎样的?存在哪些问题?委员们有哪些好的建议?于5月1日起施行的我国首部快递业行政法规《快递暂行条例》又将带来哪些利好消息?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快递行业在方便百姓生活、创造更多经济效益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结合委员们调查发现的一些问题、提出的建议以及《快递暂行条例》出台后带来的新规定,记者进行了梳理。

      横冲直撞快递车交通安全隐患大

      一直以来,快递小哥不时的交通违规行为饱受诟病,他们骑着电动车风驰电掣般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之间随意切换,甚至闯红灯、逆行、超速,更有甚者还会边骑行边看手机等。快递员违反交规的种种乱象,扰乱城市交通秩序,导致的交通事故也时有发生。

      据天津市快递协会统计的数据,在快递行业存在的安全问题中,交通安全占据了80%。我市交管部门给出的数字也印证了当前急需关注快递员的骑行安全,去年,我市涉及快递、外卖行业各类道路交通事故975起,共造成19人死亡,511人受伤。

      建议:出台快递专用三轮车强制标准和合理通行政策

      委员们表示,目前,我市各家快递公司的快递员寄递快件,主要是用电动两轮车作为交通工具,而电动三轮车因其车辆外廓相对较小、实际承载量相对较大、灵活机动等特点,符合快递业务需要进社区、通行便捷等要求,比轻型、微型封闭货车更方便,比电动两轮车更安全,比较适合快递行业使用。同时,如果三轮车符合非机动车的有关标准,从业人员无需取得驾驶证,也比较符合行业从业人员资质条件实际。建议政府部门研究出台快递专用三轮车的强制标准和合理的通行政策,允许合理发展和通行。

      一是研究快递专用三轮车使用管理规范。建议市邮政管理局、市公安交管局对我市快递专用三轮车的驱动、时速、装载质量、外廓尺寸、外观喷涂、编码结构等,研究出台具体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各快递企业必须使用满足条件的三轮车。

      二是明确快递专用三轮车路权问题。针对三轮车违法上路行驶、从事运营、占路买卖等问题,我市曾下大力度治理三轮车乱象,只对特殊行业专用车辆允许上路,各区政府、各部门、应尽快行动,做好政策衔接,允许新的快递专用三轮车依规定上路行驶。

      三是快递企业须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企业需要不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出现快递专用三轮车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和群众出行环境的现象。

      四是主管部门实施严格监管。邮政管理局要督促快递企业按照管理规范投入新的快递专用三轮车,发现不合规车辆要作出严肃处罚,包括是否可以考虑实施总量控制和企业指标控制、审核,不能造成快递专用三轮车变成其他用途,造成新的三轮车泛滥。

      新规回应:依法保障和规范快递服务车辆通行

      在保障快递电动三轮车通行方面,《快递暂行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快递运输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快递服务车辆通行和临时停靠的权利,不得禁止快递服务车辆依法通行。邮政管理部门会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等部门,依法规范快递服务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对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的行驶时速、装载质量等作出规定,并对快递服务车辆加强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

      最后一公里派送服务矛盾重重

      快递服务方便千家万户,线上购物最终物品的到达需要线下快递的配送,而快递服务的关键一环就是“最后一公里”的派送服务。

      随着我市各大院校的扩建、社区及商区管理的日益加强,快递进入难、进驻难、服务难的问题始终制约着快递服务的持续提升。以快递进校园为例,2016年,天津市邮政管理局会同天津市教委出台了《天津市高等学校快递服务进校园管理暂行办法》,但目前按照办法规定,实现“智能快件箱+人工服务站”这种规范模式的高校只有10余家,占全市高校的比例约五分之一。高校快件摆地摊、围城现象亟待改善和解决。

      而且,即使在快件箱和服务站都比较完善的单位和社区,因快递员擅自将快件放在快递柜或代收点,给收件人造成不便或导致损失而引发的纠纷逐渐增多。

      家住河西区解放南路的李女士所在小区有一个快递柜和一个代收点,但快递“不送货上门”的情况经常困扰着她,快递员不打招呼,擅自将快件放到代收点或是快递柜,有的只发一条信息,有的甚至不发信息,需要李女士自己到物流信息上寻找自己的快递被放到哪儿了。由于孩子年幼,李女士下楼取快递十分不便,急切希望快递员能做到送货上门。

      建议:设置智能寄递终端根据用户需求差异化投递

      委员们表示,着力解决快递“最后一公里”难题,推动快递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需要积极引导第三方设置集快递服务与普通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寄递终端,打造智慧城市建设的亮点,提升消费者体验。同时,应按照消费者不同的需求,提供不同的服务,同时通过价格杠杆的调节,促进快递行业的差异化发展。

      新规回应:未经收件人同意快件不得入柜

      《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从法律上保障了收件人当面验收的权益。

      消费者发现快递员违反新规时,可以进行投诉,直接拨打各快递企业投诉电话,对于严重损害用户利益的行为,相关企业将会对快递员进行内部处罚。

      泄密场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严重

      快递用户逐年成几何倍数递增,快递用户信息安全理应受到法律和快递企业的保护。但是,目前快递企业已成为快递用户个人信息的“泄密场”。一些黑客利用快递企业网站漏洞窃取快递用户个人信息。更有甚者,从业人员公然出售用户信息。同时,快递用户由于对快递单据保管不善,随意丢失,造成个人信息泄露。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快递用户个人信息发送垃圾短信、推销劣质商品,甚至进行各种诈骗。

      建议:建立完善快递数据库和安全监管信息平台

      委员们认为,应当建立完善快递数据库和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将快递业用户个人信息上传到公安相关应用系统,严格限制快递用户个人信息的使用途径,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在安全方面实现了快件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的全程技术监控等。

      新规回应:严厉处罚企业泄露用户信息行为

      《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定期销毁快递运单;出售、泄露或者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的情况,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报告,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安全存隐患行业无序竞争激烈

      快递业的“爆炸式”发展,导致快递企业之间存在严重的同质化、无序竞争。面对竞争愈加激烈的快递市场,快递企业只能以低廉的价格去抢占市场,而忽视安全管理。

      一是安全设施不健全。有些快递企业基础设施不足,安全设施投入少,有些中小型快递企业连必要的基本安检设施都缺乏,更谈不上安装监控、报警等设施。安全设施不健全,无疑会导致盗窃案件、事故等治安问题的发生。

      二是安全防范制度不落实。快递业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了快递业必须遵守实名制、验视制和过机安检制等一系列安全管理制度,但是,在快递实际工作中,这些制度形同虚设。以快递验视制为例,一些快递企业和从业人员认为验视和拆装环节会增加收件时间,影响收件速度,如果发现禁寄物品拒收会导致客源流失,于是,快递验视制度仅是以肉眼和口头询问替代,大量的危险物品和违禁品进入快递市场,给快递业带来了重大的安全隐患。

      建议:及时公布违规经营情况等信息

      委员们表示,在快递业安全监管中,应强化监管主体信息披露,及时公布消费者好评、投诉和违规经营情况等信息,发挥快递信息共享和警示作用;以时限准时率、用户投诉率和公众满意率3项指标为核心建立快递服务评估体系,制订快递企业等级评定标准,积极开展等级评定活动,真正落实等级评定制度,督促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对用户投诉率高、满意度不好等问题较多的快递企业负责人,合理使用约谈等行政手段;对诚信守纪、优质服务的企业,采取财政扶持、税收优惠的经济激励监管手段等。职能部门通过常态化的安全监管,拓宽监管渠道,有效堵塞安全监管漏洞。

      由于快递企业数量多,从业人员和地点比较分散,单靠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安全监管可能力不从心,因此,需要快递业自身对治安问题进行防控。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必须加强对快递协会的指导,建立健全快递协会机构,指导行业协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新规回应:建立完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

      《条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应当验视内件,并作出验视标识。寄件人拒绝验视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得收寄。

      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公布抽查事项目录,明确抽查的依据、频次、方式、内容和程序,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对快递业务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提高快递业管理水平。

      用工荒待遇差强人意难找人难留人

      “人是快递行业蜕变的关键。”除了围绕快递服务、快递安全,委员们还从如何提高快递从业人员素质,帮助快递行业留住人、引进人才,提出建议。

      目前,快递业仍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其工资待遇低和工作环境差,不仅难以吸引高素质和具有专业技能的人才,还陷入“用工荒”的尴尬局面。就业门槛低,流动性大,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从业人员文化程度和素质普遍不高,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淡薄。同时,快递业对员工培训重视程度不高,未能制订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培训经费与时间均有限,培训与考核发证脱钩,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效果甚微。

      建议:营造“留人的软环境”

      委员们建议,通过人文关怀,营造“留人的软环境”,环境好了不仅留住人心,也让从业人员更加安心地做好服务工作。一是改变快递企业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办法。从源头保护入手,将快递员业务能力和职业健康培训有机结合。快递企业总部要强制加盟商为员工缴纳社保、强化劳动保护,执行不力的取消加盟资格。将定期免费体检作为员工福利固定下来,合理安排快递员的工作时间和强度,在物流高峰期严格落实轮班制度。完善用餐、交通、住宿等福利待遇,对因劳生疾、遭受人身伤害的快递员,切实担负企业责任,积极帮助快递员恢复健康。着重变更快递公司绩效管理模式,不再把客户评价视作唯一法则,全方位评估快递员绩效,促进员工之间的良性竞争,减轻他们的心理负担。

      二是规范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准入退出机制,强化政府监管。建议政府卫生计生部门印发快递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检测标准的指导意见,列出入职体检参照标准和项目明细、日常年检的必测项目,供企业参照执行。严格快递员退出机制,对屡次违反交规等危害健康的行为零容忍,及时清退违规人员并禁止其今后从事相关任何工作,以此强化快递员的自我保健意识。与此同时,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要主动出击、主动作为,督促快递企业总部提高加盟商的准入壁垒,严肃纠察侵害快递员职业健康的企业。

      三是引入快递企业信用平台机制,完善信用认证查询系统。由人力社保部门牵头,搭建快递业信用平台,在平台上设计出快递企业对员工的职业健康管理、参加社保等情况的综合评定指标,请快递员为雇主打分,评分结果作为快递公司信用和从业人员选择雇主的重要指征,倒逼企业重视快递员职业健康。早在2016年,我市就启动了快递员持卡上岗制度,并在“天津市寄递业信用认证查询”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寄递人身份核查,建议邮政主管部门在快递员身份查询中增添健康资质、参训参保等信息,提升全社会对其职业健康的关注和支持度。(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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