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日前,武清区人民法院刑庭公开审理了一起聋哑人盗窃案件,判处被告人杨某罚金6000元。武清法院为被告人杨某指定了辩护人,并且邀请武清区特殊教育学校手语老师做现场翻译。
近期,武清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某在武清区某商场店铺内盗窃钱包,钱包内有人民币数千元及银行卡等物品,构成盗窃罪。由于被告人杨某是聋哑人,法院为其指定了辩护人,并且邀请武清区特殊教育学校手语老师做现场翻译。庭审过程中,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与被告人在手语翻译的协助下,确保了聋哑被告人的意思表达能够准确地反馈给法庭。经过二次庭审,在4个小时的时间里,法庭进行了深入细致的举证、质证、认证。被告人对法院为其指定辩护人及手语翻译表示感谢,并表示认罪服法,改过自新。(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