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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小微企业及亏损企业可降低或缓缴公积金

    时间:2018-03-29 15:17:31  来源:北方网  作者:快报姚华

      天津北方网讯:为全面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推出六项服务措施,为企业家创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支持创业发展,减轻企业负担。按照“护幼、助困”的原则,新设立企业在创业期前三年及小微企业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企业因经营困难等原因造成亏损的,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是简化业务流程,压缩办事时限。落实“马上就办”,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登记、缴存、账务查询等各项业务均即到即办。新设立企业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文件,可凭社会信用代码直接办理相关手续。企业因上市需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办理时限由原来的七个工作日缩短为“当天办结”。

      三是推广网上业务,提升服务体验。企业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封存、单位信息变更登记等各项业务,实现“足不出户”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系统同时为企业提供住房公积金记账服务,方便企业及时查询相关信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各营业大厅增设自助设备,丰富自助业务品种,打造“智慧柜台”,方便企业办理各项业务。

      四是支持协同发展,鼓励特色服务。积极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企业整建制迁移的,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为企业职工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转入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在原就业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与本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连续计算。各区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根据区域企业特点,开展集中业务上门办理、专题业务培训等特色业务服务,满足企业实际需求。

      五是建设信用体系,助力诚信经营。积极配合“大部门”综合执法改革,按照本市“双随机、一公开”统一部署开展执法工作。积极转变职能,加强对企业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服务,及时宣传相关政策,引导、帮助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建立企业住房公积金信用档案和“黑红名单”,以“信用天津”网站等信用平台为依托,及时输送信用信息,积极参与对企业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六是建立常态联系,构建亲清关系。以“双万双服促发展”企业为重点,开展“住房公积金进企业”活动,通过上门走访,了解企业需求,提供政策宣传及业务办理服务,对于新设立的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或预约服务,协助企业快速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建立住房公积金网上交流平台,及时为企业推送住房公积金政策业务信息,解答企业线上咨询,开办“住房公积金网络培训班”等。(“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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