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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鲜亮酱货用添加剂“化妆” 一商贩涉嫌食品安全犯罪被公诉

    时间:2018-03-28 15:42:03  来源:北方网  作者:晚报王赫岩

      天津北方网讯:许多市民都曾经在菜市场的摊位购买过酱货、炸货等熟食,这些颜色鲜亮、美味可口的食品背后,可能隐藏着严重的健康隐患。日前,静海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名加工熟食的个体商贩以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提起公诉。法院最终以王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禁止王某在三年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王某从2013年起,雇用他人在静海区双塘镇一平房内加工生产熟食。为使生产的熟食看起来颜色鲜亮、保存期限更长,王某动起歪脑筋,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到亚硝酸盐、日落黄、柠檬黄等添加剂,在制作这些熟食前,先将食材在加入以上食品添加剂的水中煮过一遍,再进行二次加工。随后,王某将生产的食品运至周边菜市场进行出售,这期间获利约100余万元。2017年夏天,在工商和公安部门的一次联合检查中,王某的行径被发现。经检测,王某生产的熟食中食品添加剂严重超标。

      检察官释法

      食品添加剂是指经国家批准的,因防腐保鲜、提高加工工艺等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化学合成物或天然物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目前,近97%的食品中使用了各类添加剂,一般情况下,不违规不超量不超范围地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合法的。广大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应提高对添加剂的正确认识,购买正规厂家的食品,尽量选择加工度低的食品。(“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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