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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档案馆开设共享利用平台 市民可查诉讼档案

    时间:2018-03-21 15:40:44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刘平

      天津北方网讯:昨日上午,市档案局(馆)与市高级人民法院签署法院电子诉讼档案共享利用协议。

      双方商定,在市档案馆利用服务大厅开设法院电子诉讼档案查阅窗口,这是市档案局(馆)积极服务民计民生的重要举措。通过电子诉讼档案共享利用平台,当事人可就近查阅诉讼档案,解决了“程序多、跑腿多、耗时多”等老大难问题。

      案件当事人、受委托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持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在市档案馆民生档案远程服务平台查阅、打印市高级人民法院1949年至今的普通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类案件档案正卷有关内容,包括庭审(询问)笔录和判决(裁定、决定)书等材料,共35万余卷。其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和可能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后果的诉讼档案,不在此查询范围内。查阅打印后“加盖证明材料”专用章,办理出证手续,与市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子档案查询窗口出证的档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津云”新闻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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