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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泄私愤多次故意放火 男子危害公共安全被逮捕

    时间:2018-03-20 15:32:28  来源:北方网  作者:新报张家民

      天津北方网讯:男子马某因琐事对同村居民韩某等三人怀恨在心,先后三次前往韩某等人房屋周边放火,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日前,津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依法将马某批准逮捕。

      据马某供述,韩某甲曾约他一起到洗浴中心洗澡,洗完以后韩某甲先走了,最后由他结账;韩某乙在几年前因喝多酒打过他;韩某丙每次见到他都骂。他遂对以上三人怀恨在心,于2018年1月28日、29日及2月2日夜间,分别来到以上三人房屋附近,将房屋附近的旧衣物、泡沫块、编织袋等废旧物品点燃。因担心火势过大殃及周围房屋,他拨打了110和119报警。待火被扑灭后,他离开犯罪现场。

      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马某多次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涉嫌刑法第114条之规定,涉嫌放火罪。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8条、第89条第3款之规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批准逮捕。(“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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