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天津新闻 > 外地老人来津投靠子女可落户 享本地公共服务
  • 外地老人来津投靠子女可落户 享本地公共服务

    时间:2018-03-15 15:33:51  来源:城市快报  作者:韩爱青

      天津北方网讯: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截至去年年末,本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57.67万,占常住人口的10.13%,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为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风尚,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本市制定了《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外地户籍老年人投靠本市户籍子女,实行落户的具体条件。

      如今,越来越多外地人选择来津工作,随着父母年龄增大,他们更愿意接父母来津居住,方便照顾。那么,外地户籍的老人能否在津落户,享受与天津老人同等的待遇呢?对此,《方案》明确提出:外省市户籍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已办理退休手续,投靠子女在本市连续居住满5年,子女均为本市居民户口(申请落户人员子女中有符合国家规定家属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或已出国定居注销户口的,不受子女户口均在本市的限制),在本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稳定住所,可以申请本人在本市落户,依法依规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

      为方便老年人生活,本市将推进老年宜居社区、老年友好城市建设。统筹规划发展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整合利用和功能发挥。支持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康复护理设施设备和器材。支持适老住宅建设,推进老年人住宅进行适老化设施改造,优先支持老年人居住比例高的住宅加装电梯。

      本市还要深化敬老月活动,坚持每年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困难、高龄、失能、空巢老人等活动。发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城乡基层社会组织的优势,开展经常性为老志愿服务活动,倡导志愿者与困难、高龄、失能、空巢老人进行结对帮扶。(“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