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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响应期间中型、重型载货汽车限行

    时间:2018-03-10 15:51:52  来源:北方网  作者:

      3月11日零时起天津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天津北方网讯: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函〔2017〕107号)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天津市自3月11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响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实行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单双号限行管理措施,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执行日常限行措施的基础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全天实行按照车牌尾号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照双号实施)行驶,例:3月11日,单号通行;3月12日,双号通行;3月13日,单号通行,以此类推。

      二、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4类特种车辆;邮政专用车(持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邮政通行证);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三、违反限行规定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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