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近期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决定自2月28日24时起,下调成品油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本市89号汽油(标准品)最高零售价格每吨由8555元调整为8365元,下调190元;0号柴油(标准品)每吨由7540元调整为7355元,下调185元。其他品质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也相应调整。
本市调整后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每升分别为:89号汽油6. 24元,下调0.15元; 92号汽油6.73元, 95号汽油7.12元,均下调0.16元; 0号柴油6. 35元,下调0.16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津云”新闻记者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