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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批准任命宫鸣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时间:2018-02-26 21:53:44  来源:北方网  作者:

      2018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批准任命宫鸣同志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宫鸣同志简历

      宫鸣,男,汉族,1962年7月生,安徽太和人,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法律硕士。现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1984年7月武汉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大学毕业后到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二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法律适用》编辑部副主任(副处级),经济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正处级)。2000年10月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2005年7月起,先后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刑事申诉检察厅厅长、控告检察厅厅长、举报中心主任、公诉厅厅长。2018年1月任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当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年2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为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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