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天津新闻 > 一时冲动扬言“炸地铁” 一妇女获刑罚
  • 一时冲动扬言“炸地铁” 一妇女获刑罚

    时间:2018-02-20 18:07:32  来源:北方网  作者:晚报王赫岩

      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妇女在河东区某地铁站安检口附近,拨打了110报警电话,扬言要炸地铁,扰乱了地铁站的正常运行秩序。经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河东区人民法院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被告人张某,女,1959年生,天津人,退休职工。2016年10月初,张某乘地铁回家,在本市河东区某地铁换乘站下车。由于张某看不懂站内指示标识,视力不好也看不清地铁站点的名称,徘徊了许久都没有找到出地铁站的路线,张某的情绪越来越焦躁。冲动之下,她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向警方扬言自己要“炸地铁”。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火速赶往现场采取疏散措施,并将张某当场抓获。

      张某到案后,对于自己当时的言行表示非常后悔,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