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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津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不合格要被约谈整改

    时间:2018-02-06 18:16:02  来源:北方网  作者:新报王月

      天津北方网讯:春节将至,为让广大农民工拿到工资回家过年,有效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全市各区收到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一份文件,即《天津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从现在到2020年,本市每年将开展一次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障制度、治理欠薪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欠薪工作成效等情况。于考核年度次年年初开始,3月底前完成。

      考核采取分级评分法,基准分为100分,根据考核评分进行排名,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领导重视、工作机制健全,各项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完备、落实得力,工作成效明显;考核得分排在全市前三名;未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30人及以上群体性事件的,考核等级为优秀。存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欠薪问题突出,考核得分排在全市后两名的;发生1起及以上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30人及以上群体性事件,或发生2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30人及以上群体性事件的;发生1起及以上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极端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上述情形之一的,考核等级即为不合格。考核优秀、不合格以外的区,考核得分排名在前60%的考核等级为良好,考核得分排名在后40%的考核等级为合格。

      对考核过程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考核等级为优秀的,由市联席会议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的,由市联席会议对该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被约谈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被约谈后2周内提交书面报告,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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