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天津新闻 > 节前严查九类价格违法行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节前严查九类价格违法行为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时间:2018-02-05 15:48:47  来源:北方网  作者:快报李文博 王昊

      天津北方网讯: 从市发改委获悉,春节临近,为规范零售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市将严查九大类价格违法行为。

      一、虚构原价,标示的原价属于虚假、捏造,不是本次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最低交易价格,或从未有过交易记录。在对未销售过的商品开展促销活动时,不得使用“原价”“原售价”“成交价”等类似概念。二、虚假优惠折扣,标示的打折前价格或者通过实际成交价及折扣幅度计算出的打折前价格高于原价。三、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四、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等标价,诱导消费者购买。五、声称“特价”“清仓价”“市场最低价”“出厂价”“零利润”等,但价格表示不真实、不准确,没有依据或者无从比较。六、采用与其他经营者或者其他销售业态进行价格比较的方式开展促销活动时,未准确标明被比较价格含义,或被比较价格无来源无依据。七、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以低价招徕顾客,以高价进行结算。八、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模糊标示价格附加条件。九、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规格,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商家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自觉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

      相关新闻

      春节就餐注意食品安全

      春节前夕,市食品安全办公室提醒广大市民注意饮食安全,提高安全就餐意识,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科学选购食用农产品,选购食用农产品一定要到具有法定经营资质的超市或当地政府规划具有果蔬批发功能、远离污染源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

      提高安全就餐意识,预订年夜饭时最好与供餐单位签订详细的订餐合同,特别要对订餐价格、菜肴名称、人数席位、附加服务、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约定清楚。

      购买有合法来源的进口食品,选购进口预包装食品要看标签和证书,正常途径进口食品都应当加贴印制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中文标签。如果感觉进口食品有质量安全问题,可向经销商索取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拨打12365电话向出具证明文件的检验检疫机构进行证书真伪鉴定。

      合理网购食品,购买食品、食用农产品、进口食品、半成品或订餐时,要查看网络平台及卖家的资质、食品安全相关证照及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尽量缩短食物运送时间。

      加强自我维权保护,购买食品或就餐应索要并妥善保存消费单据、发票等凭证。如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88908890或12331投诉举报电话。(“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