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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个体户、自由职业者也能申报职称

    时间:2018-02-01 15:52:56  来源:北方网  作者:新报郭晓莹

      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破除人才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激励作用,本市出台《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为非公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指定专门机构,建立“随时申报、定期评审”专门机制,助推本市非公经济持续健康创新发展。昨天下午,记者在市人力社保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办法具有以下5大创新点。

      一是评价范围广。本市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本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申报职称。

      二是评价方法多。对不同专业技术系列(专业)和高、中、初级不同级别的职称,采取单位自主聘任、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评审等多种不同的评价方法。

      三是报评方式活。申报人员既可以按照原有渠道,通过单位推荐的方式申报职称,也可以向专门的受理机构——中国天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随时申报。对于当年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还可以打破每年评审一次的限制,根据需要每年加评一次。

      四是报评程序简。申报评审程序分为报送、审核、评审、发证四个步骤,简化了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报评程序。在正式报送申报材料之前的环节,均可通过在线传输、审核的方式进行,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五是优惠政策实。非公经济组织人员申报职称,不受单位岗位数额的限制,可打破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和逐级申报的限制,不受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的限制。

      该办法明确工作要求,对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明确工作职责,提出要开展政策宣传、给予业务指导和提供业务服务等具体要求。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投诉举报。对违规失信的个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出了处罚规定:对采取欺骗、造假等手段违规取得职称的人员,一律撤销其职称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通报并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目前,中国天津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已经开辟了专门的受理窗口,在中天人力资源网上也建立了申报职称相关政策查询、表格下载等服务渠道,开通了政策咨询热线和监督举报电话,做好了受理非公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的各项准备。(“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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