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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示:违停罚单和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无二维码

    时间:2018-01-27 16:53:51  来源:北方网  作者:晚报王赫岩

    天津北方网讯:为了方便交通违法罚款的便捷缴纳,1月23日起,交管部门在现场处罚决定书上增加二维码支付方式。驾驶人和车主须特别注意的是,目前此种带有二维码付款方式的罚单,仅限于交警现场开出的罚款罚单,在违停罚单和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中不会出现二维码。

    真伪罚单如何甄别

    本市交管部门为方便群众缴纳交通违法,在交警现场开出的罚单中增加二维码后,不少市民表示还是有些疑惑,因为此前网上有“凡是带二维码的罚单都是伪造”的说法,因此担心在扫码缴罚中遇到“假罚单”发生经济损失。对此,交管部门表示,其实辨别真伪罚单非常简单,因为新启用的带有二维码的交通罚单,仅仅是指交警在现场使用“警务通”终端POS机打印的“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即仅限于交警与驾驶人面对面开出的罚款罚单上,会出现此种用于支付罚款的二维码。

    交管部门同时也提示车主和驾驶人,伪造违法停车罚单的违法情况在我国其他省市此前已有出现。目前本市交管部门对违法停放车辆开出的“违法停车告知单”没有变化,不带有二维码,如果您的爱车上贴有一张带二维码的所谓“罚单”,则肯定是伪造的,请切勿扫描付款。在车辆因交通违法被实行依法扣留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交警现场开出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也不具有二维码。

    非现场处罚 网上处理更方便

    对于与违停违法一样,需要先裁决再缴费的电子警察摄录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驾驶人和车主也可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或“天津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缴纳罚款,方便快捷。还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想绑定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车主身份证和行驶证,就近到车管所门市大厅或交警支队安监大厅办理窗口注册,绑定不超过3辆的非本人名下机动车。绑定后,这些辆车再产生的摄录交通违法行为,用户就可以通过软件来自助完成裁决及缴纳罚款的操作了。

    此外,驾驶人和车主还可以选择“天津公安”、“掌上路路通·天津”手机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银联商务便民服务平台”网站进行交通违法裁决缴纳。目前通过上述几种手机或网站平台处理交通违法,限“本人本车(接受处理的驾驶人是机动车所有人)”或“非本人本车记0分”的情况。(“津云”新闻编辑邓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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