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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管部门提醒:二维码交通罚单只限交警现场开

    时间:2018-01-26 15:36:15  来源:北方网  作者:快报张清

    天津北方网讯:为方便市民及时缴纳交通违法罚款,1月23日,交管部门在现场处罚决定书上增加二维码支付方式。不过有市民表示担心,外地曾有不法分子伪造带有二维码的交通违法罚单骗钱,如何避免可能遇到的“假罚单”呢?

    交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辨别真伪罚单其实非常简单,因为新启用的带有二维码的交通罚单,仅限于交警在现场使用警务通终端POS打印的“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也就是说,只有交警与驾驶人面对面开具的罚单上,才会出现用于支付罚款的二维码。

    需要提醒车主和驾驶人的是,伪造违法停车罚单的情况在国内其他省市已经出现。“目前,本市交管部门对违法停放车辆开具的‘违法停车告知单’没有变化,不带有二维码。”该负责人提醒。此外,出现车辆因交通违法被依法扣留等情况时,交警现场开具的“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也不带有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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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现场处罚可上网办裁缴

    对于像违停一样,需要先裁决再缴费的电子警察摄录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驾驶人和车主也不必专门到交管部门服务窗口跑腿办理,使用“交管12123”手机APP或“天津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缴纳罚款更便捷。驾驶人可在上述两个平台中任选其一,经过网络在线注册即可裁缴交通违法。线上注册后,驾驶人的驾驶证可绑定本人名下所有机动车。绑定后,这些车辆再产生的摄录交通违法行为,就可通过网络自助完成裁决及缴纳罚款的操作。

    驾驶人和车主还可选择“天津公安”“掌上路路通·天津”手机APP或“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http://www.tjgaj.gov.cn)”“银联商务便民服务平台(http://www.jgums.com)”网站进行交通违法裁决缴纳。(“津云”新闻编辑邓坤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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