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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细化征收标准 “清洁费”收得清楚用得明白

    时间:2018-01-22 16:56:54  来源:北方网  作者:晚报刘超

      天津北方网讯:城镇垃圾处理费,百姓口中俗称的“清洁费”,是与每位居民、每户家庭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一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记者从市市容园林委获悉,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容园林委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对本市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的有关问题进行明确规定,今年,本市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居民,清洁费为每月每户3元。

      按照“谁产生、谁付费”的原则,凡坐落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商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农贸摊群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等所有法人单位,及本市城镇居民和按规定应当办理居住证的外埠来津人员,均应按规定缴纳“清洁费”。

      征收标准为: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每户每月5元;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每月每户3元;外埠来津居住人口每人每月2元;除上述情形外,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为每吨260元,由市容园林行政管理部门(环卫局)向辖区所有垃圾产生单位按照垃圾收集容器的容积计量收费,垃圾收集容器的容重按照每立方米0.26吨折算。享受国家定期优恤的优抚户和生活特困户,经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核准后可免交。

      该款项专款专用,统筹安排用于清扫保洁、垃圾收集、垃圾清理、转运、垃圾处理等专项支出。各区市容园林行政管理部门(环卫局)应当通过政府网站和公共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城镇垃圾处理费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标准等,提高征收城镇垃圾处理费透明度。(“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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