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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络订餐”有法可依 业内:仍存在监管盲区

    时间:2018-01-19 16:50:54  来源:今晚报  作者:郑妍

    天津北方网讯:《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意味着庞大的“网络订餐”市场终于有法可依,但也有业内人士指出,新法规仍存监管盲区,期待网上外卖监管能更加完善。

    如今,在网上点外卖已融入市民的日常生活,外卖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市民最为关心的话题。业内人士表示,当前网络餐饮市场正经历“井喷式”增长,但存在的问题也层出不穷,外卖平台也屡入投诉最多的电商平台名单。我国目前对网络餐饮市场规范的立法略滞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网络餐饮市场的规定比较简单、笼统。刚刚实施的《办法》填补了这一空白,其规定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明确了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义务,以及送餐人员和送餐过程要求,且对网络餐饮的监督管理机制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机制都有了很大的完善。另一方面,《办法》将促使网络餐饮市场行业在经历野蛮生长后更加规范地发展,有利于提升该行业的食品安全水平。

    但是记者发现,虽然《办法》对网上送餐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明确了违规后的处罚办法,但仍有个别环节不够明确。如对快递员进行规范的内容中提到,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中食品不受污染,送餐单位要加强对送餐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其中送餐人员怎样才叫保持个人卫生,并没有具体规定。而送餐员的卫生以及送餐过程中的食品安全问题,也是大家颇为关注的。另外,有业内人士指出,目前新规也有一些监管盲区,根据现行的相关规定,更多的是对电商平台自制食品销售的监管,对于像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方式进行销售的自制食品监管仍有较大难度。一些“家庭外卖”“共享厨房”等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此外,《办法》对第三方平台的义务进行了非常细致的规定,但第三方平台在履行部分义务的同时还需要相关行政部门的协助。如要求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并对其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检测,但如果缺乏相关部门的协助,第三方平台很难落到实处,最后规定会变成一纸空文。

    本市餐饮业内人士认为,一些餐饮场所发展外卖的确方便市民,但是也出现外卖饭菜的品质和餐馆堂食饭菜品质不一致的现象。另外一些小型专门经营外卖的商家对食品安全把控不严,一些食材以次充好,也在冲击着中大型餐饮场所的外卖市场。这些实质性的问题,如果通过新出台的《办法》以及切实的监管能得到解决,也将对净化餐饮市场、提高食品安全水平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津云”新闻编辑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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