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天津新闻 > 一些人养狗依旧被诟病 别让宠物狗成邻居恶魔
  • 一些人养狗依旧被诟病 别让宠物狗成邻居恶魔

    时间:2018-01-17 15:54:38  来源:今晚报  作者:伊健

      天津北方网讯:日本籍演员矢野浩二曾在节目中发表言论说,在北京小区里遛狗的人,对于宠物便溺物不理不睬,满地都是;反观日本人遛狗的时候,都是备好塑料袋和纸巾,随时准备清理宠物留下的垃圾。因此得到的结论是――“中国人没资格养狗”。这段录制于2012年的电视节目最近又一次被翻出来,对于此番言论,国人不但没有反驳反而力挺赞同。“这位日本朋友说的一点儿都没错。真想对那些放任自家宠物狗随地便溺,还不管收拾的主人说,你看人家日本人说咱嘛了?”

      中国人饲养宠物的开启模式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难道只能放任自家宠物犬成为别人的恶魔吗?针对养犬行为提出的法规难道被束之高阁,形同虚设吗?

      恶犬当道

      业主有家不敢回

      对于养狗这件事,向来就是针锋相对的。养狗人时常倍感委屈,我养狗是一种感情寄托,是一种爱心善举,家中饲养宠物能够活跃家庭氛围,我有错吗?而非养狗人士会说:养狗当然是你的权利,但你家的宝贝宠物干扰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就不对了。从而爱狗的人对狗是越来越爱,憎狗的人对狗却是越来越厌。

      盘点中国宠物行业发展的历程得从上世纪80年代谈起,当时中国的养犬政策从“禁养”调整为“限养”,至本世纪初这20年间,行业内称之为国人饲养宠物的启蒙期,很多家庭饲养宠物便是从这个时期开始的。进入新世纪,前十年被称为孕育期,受养犬证价格下调等政策影响,宠物犬数量快速增长,而且饲养的宠物也是越来越多样。随着宠物消费升级,目前中国宠物行业正进入快速发展期。养宠物的越来越多,引发的社会问题随之而来。

      就以养犬为例,城市家庭养犬和农村养犬有着明显的区别。在农村,狗的主要功能就是看家护院,属于功能性养狗。而在城市里,狗多半是被当作宠物来养的,既然是宠物,自然就特别地宠爱,有些主人甚至把自家的宠物狗捧上了天,当作自己的子女来看待。可是,养而不教,放任宠物撒野,就是主人的错了。

      市民刘女士向记者抱怨说:“每天回家都会心惊胆战的,就怕一楼住户家的狗‘潜伏’在楼道里。”据她介绍:一楼这户人家饲养了三条犬,一条大型松狮犬身旁跟着两条京巴犬,每天主人把它们放出来,就不再过问了,任由它们在小区里游荡。三条犬大多时候都堵在楼道门口,犹如门神一般,一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遇到有人进出就会争先恐后地狂吠,尤其对于老人和孩子简直“欺人太甚”。说起这三条狗的“性格”,刘女士说:“真是狗仗人势,这话一点不假,越是它们的主人在场,它们越吓唬人。而且这三条狗还互相壮胆,那叫声真吓人。”

      一旦遇到这番场景,刘女士就不敢回家了。“有时给我先生打电话,让他下楼接我;或者就在楼前等,要么等这些恶犬回家,要么就是等来同路人一起进电梯。”对于邻居家的狗阻碍业主回家这件事,居民们很反感,有人登门表达意见,但业主趾高气扬的架势闹得邻里不睦;有业主将问题反映给物业公司,物业公司以没有执法权为由象征性地劝导一下;前不久,因为这三条恶犬当道,有居民拨打110求助警察,待警察到来后,狗主人竟然扮起了无辜,最终也是不了了之。

      与之呼应的还有午夜里狗的叫声,据同楼的朱先生反映,午夜睡得正香的时候,总是被邻居家的狗叫声吵醒,类似情况几乎每个星期都得有几次。他反馈说:“狗与狗之间是有连锁反应的,一只狗叫,顺带着周边的狗都一起叫,如此惨烈的叫声往往持续半小时以上,叫人心神不宁。”为此朱先生还在电梯里贴过告示,但这份告示丝毫没有带来改变。

      除了以上这些,宠物的便溺物主人不去清理,宠物狗往汽车轮胎上撒尿,主人遛狗时不牵狗绳,特别是大型犬、有攻击性的犬容易造成他人被咬伤……这些都让家中的宠物成了别人心头的恶魔。

      狗伤人事件

      从来不是新闻

      新闻学研究中有这样一条理论: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随着饲养宠物和流浪动物数量的增加,狗咬人事件频频发生,真的已不是新闻。人们不禁要问:狗毕竟不如人懂感情,出现狗咬人事件,到底怨狗还是怨人?

      数据显示:狂犬病曾在天津市绝迹11年,但2005年该病在本市卷土重来,每年均有病例发生。2010年至今本市累计报告狂犬病病例39例,患者全部死亡;2010年至2016年全市动物致伤处置门诊每年平均首诊处置动物致伤患者约8万人。狂犬病是目前人类已知的病死率最高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目前尚无有效治疗手段,一旦发病,100%死亡。

      市民彭先生又来到疾控中心动物致伤处置门诊打针了,这已经是他被狗咬后的第14天了,也是他肌注的第3针疫苗了,而至今狗的主人依旧在推诿,不愿为自己宠物伤人承担责任。

      彭先生告诉记者,两周前他上楼时,看到邻居家的狗在楼道里趴着,他便没有理会。但刚走过去,小狗猛地就扑了上来,隔着裤腿、袜子给脚踝处来了一口。本以为穿着厚厚的冬衣不会有伤痕,但回到家一看,已经出现了血印,于是便急匆匆地前往动物致伤处置门诊就医。“等我回来找这家主人时,他们开始是推脱责任,而后便胡搅蛮缠。”彭先生说,“主人问我为什么当时没找他?接着说,他们家狗很乖,如果不是我‘挑衅’它,绝对不会伤害我,最后说道:是不是他家狗咬的还不一定呢。”

      强忍着心中的怒火,彭先生说:“这次算我倒霉,医药费我自己承担,但我想提醒你管好家里的狗,不是所有邻居都像我这么好说话。”

      在和记者聊起这件事时,彭先生说:“恨归恨,但狗有什么错呢?错的应该是护着它的主人。”狗咬人有多种原因,有时甚至是狗的一种自我保护的应激反应,狗咬不咬人,什么时候咬人,人们无法确定。“狗不咬主人不代表它不会攻击陌生人,人尚且有精神失常无法自控的时候,何况是狗呢?”彭先生说。“你喜欢狗不代表所有人都得陪你喜欢,养狗给你带来快乐,但你作为一个社会人,就应该顾虑到他人。”

      正如爱孩子却溺爱孩子,任由其发展为熊孩子,其实是害了孩子。如今很多人对狗的反感,就是因为这些不讲文明没有公德心的主人产生的。其实用绳子拴住狗、看护好狗才是对狗的一种爱护,这不仅是对他人负责,其实也是对自家宠物狗的负责。

      彭先生14天后还要再接受一次疫苗注射,但遇到这样的邻居以及邻居家的狗,他真担心类似情况会再次发生。

      自觉自愿

      做个合格的“铲屎官”

      目前中国还没有全国性的养犬法规,很多城市颁布的都是个性化要求。比如天津市1995年通过了《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2005年完成了修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犬类饲养、买卖以及其他经营、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是有法可依的。

      比如彭先生遇到的事,就符合该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所养犬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至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并先行垫付医疗费,将伤人犬及时送交公安机关设立的犬类留检所,由畜牧部门进行检疫,医疗和检疫所需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但这位邻居连最起码的担当都没有,条例的规定对他而言显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比如刘女士、朱先生遇到的困惑,该条例第十九条第八款也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养犬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不得妨碍、侵害侵扰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干扰、影响相邻居民的正常生活。而邻居家的狗正在肆意干扰着居民的正常生活,令人回家、睡觉这样基本的“生存权”都受到影响。

      《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还明确规定:本市外环线以内地区和外环线以外的城市建成区为养犬重点管理地区,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只能饲养一只小型观赏犬;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并且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养犬,应当经公安机关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而我们深问这样的规定有多少养狗的家庭能一以贯之地执行?

      狗扰民,看似狗事,实为人事。如果人人都能文明养狗,不养狗人士也就不会总跟养狗人士较劲了,相互理解才和谐。对于狗主人来说,不把狗链解开,要是狗狗“方便”了,主动拿出备着的报纸和塑料袋清理干净,做个自觉自愿的“铲屎官”。不噪声扰民,做到这些并不难,关键在于愿不愿去保护环境,讲究公德。

      从法律层面上说,既然有章可循,就该将制度落实在日常。规范养犬行为、促进文明养犬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昙花一现。不要等到出了事,才临时抱佛脚,那岂不晚了?(“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