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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生纠纷持玩具枪吓唬人 涉事男子被拘留10天

    时间:2018-01-13 16:21:46  来源:北方网  作者:晚报尹娜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天津港公安局北港分局二号路派出所接报警称,在辖区四号路附近发生一起行车纠纷,对方用“枪”威胁自己。经过调查,民警成功锁定嫌疑人,经查这其实是一把小比例模型玩具枪。“持枪”威胁他人的男子被依法处理。

      1月5日17时,天津港公安局北港分局二号路派出所接报警,报警人称在四号路附近与人发生行车纠纷,双方发生争执,对方有枪。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看见一辆打着双闪的小轿车停在马路中间,车内有一男子。男子紧张地说:“有人拿枪威胁我,刚刚跑了。”

      经了解,报警人石某某下班驾驶轿车行进至事发地,与另一辆小轿车司机发生冲突。对方一下来就气势汹汹,随后双方发生争执,争论数分钟后,只见该男子回到车上拿出一把“黑色手枪”向自己走来。石某某见此情况,不敢再说话了,对方见他示弱更加嚣张。最终对方驾车离开,石某某确认安全后报警。民警问其是否记得对方的车牌照,石某某因为紧张已记不起来。细心的民警发现石某某车中的行车记录仪,并调取全部事发经过录像。

      经过多部门联合努力,民警最终成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并于当日22时30分许将其抓获,现场缴获了其使用的“手枪”。经鉴定,张某所使用的系一把不可发射的小比例模型玩具枪。据张某交代,玩具手枪是他从玩具店买来哄孩子玩的。当天双方发生摩擦,他为了吓唬对方,谎称是真枪,于是发生了开头一幕。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张某被认定为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津云”新闻编辑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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