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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闪婚闪离的多是小夫妻 80后90后占比达51%

    时间:2018-01-04 17:58:55  来源:北方网  作者:晚报孙启明

      天津北方网讯: “2017年我院受理的离婚诉讼案件中,‘80后’‘90后’比率达51%,远高于其他年龄段人群。”记者从河北区法院今天上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青年群体从登记结婚到起诉离婚时间明显缩短,所谓“三年之痛、七年之痒”的认知已被打破。

      统计显示,在河北区法院2017年审理的“80后”“90后”离婚案件中,结婚不到一年的案件占11%,结婚2年的占26%,结婚3年的占32%,结婚4年的占17%,结婚5年的占10%,结婚5年以上的仅占4%。这一群体起诉要求离婚的理由多样,但大部分不是严重损害家庭和双方感情的原则性问题,认为婚前了解不够、双方性格不合、相互沟通困难的情况占31%;认为对方不尽家庭责任和父母干预的占24%;以存在家庭暴力、婚外情等理由起诉的占7%。

      “婚姻基础不牢,短时间内闪婚,从小娇生惯养,家庭责任意识弱化,婚后依赖父母,过多指望对方等都是‘80后’‘90后’离婚的主要原因。”据介绍,除此之外,很多青年人婚前对婚姻生活过于理想化,婚后才发现每天要面对柴米油盐酱醋茶等问题,导致心理压力过大,失望大于期望。还有一些人在日益多元化的社交环境下,对缔结婚姻、解除婚姻不再持有慎重态度和责任意识,像微信、陌陌、网络游戏等应用程序成了坊间俗称的“越轨利器”,冲击着婚姻关系。

      典型案例

      为买火车票产生纠纷

      赵某,男,25岁;李某,女,23岁。2015年年中,两人通过手机社交软件相识,2016年初确立恋爱关系,2017年5月登记结婚。2017年9月,二人准备乘坐高铁到杭州旅游,双方在应由谁买火车票问题上产生纠纷,二人矛盾由此不断加剧,并导致李某拒绝按期举行婚礼。赵某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法院主持调解,赵某赔偿损失并给付李某20万元补偿款后,双方离婚。

      新婚期变故生嫌隙

      刘某,女,24岁;吴某,男,25岁。双方于2014年初自行相识恋爱,2015年12月30日登记结婚,并未举行婚礼及共同生活。刘某于2016年9月和2017年4月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原因是2016年1月,刘某父亲过世,家中出现重大变故,吴某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向刘某提供任何帮助和安慰,刘某认为吴某未尽到一个丈夫该承担的责任,并且二人长期处于分居状态,没有沟通和好的可能,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二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

      男方沉溺游戏遭嫌弃

      马某,女,34岁;李某,男,36岁。二人于2011年底自由恋爱,2013年1月登记结婚,2014年1月12日举行结婚仪式并共同生活。2017年4月,马某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称婚前李某谎称被拖欠工资,先后向自己借款7万元,实际李某长期沉溺于游戏,无心工作,并且一直靠透支套现信用卡维持生活,对家庭极其不负责。李某称,他对马某还有感情,并且孩子还小,他愿意努力弥补二人的婚姻。法院经审理认为,二人婚后因生活琐事发生的矛盾属于正常现象,二人婚姻仍有被挽救的可能,因此驳回了马某的诉讼请求。(“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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