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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协曝光去年典型案例 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居多

    时间:2018-01-02 20:51:01  来源:北方网  作者:晚报王绍芳

      天津北方网讯: 记者从市消协获悉,2017年全市消协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651件,调解办结1567件,办结率9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72万余元,消费者得到加倍赔偿8万余元。

      据介绍,商品和服务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食品类、日用商品类、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数量排在前五位,合计占投诉总量的59.78%。质量问题投诉仍以643件居首位,占到投诉总量的38.95%。其次是合同问题、售后服务问题。与2016年度对比,食品类和日用商品类的投诉数量及占投诉总量的百分比均有所上升,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按摩椅开关失灵苦等维修

      2017年3月7日,消费者王女士在一家名为“敏华品牌管理(天津)有限公司”注册的网店上,购买了一台按摩椅,共花费2499元。4月份使用时,按摩椅开关按钮失灵。随即,消费者与商家联系,要求商家上门检测。经商家检修后,告知消费者是按摩椅的控制面板出现质量问题,一周后就会为其进行维修。但时隔5个多月仍未上门维修,消费者向消协投诉请求调解,要求尽快维修或者为其办理退货。经调解,商家上门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退全款2499元,同时承担退货搬运费。

      风衣干洗变色服装店担责

      2017年4月份,消费者张女士在浅秋服装店购买了一件价值1250元含有桑蚕丝面料的风衣。穿一次后,5月份将风衣送至福奈特洗衣店干洗,干洗后风衣前排扣桑蚕丝部位部分颜色由原先的卡其色变成蓝绿色,变色严重,故要求洗衣店赔偿风衣价款。洗衣店认为衣服变色属于衣服质量问题,干洗过程中没有任何问题,拒绝了消费者的要求。经消协协调,服装店、洗衣店、消费者三方均同意将衣物送至天津市洗染行业协会进行质量鉴定。经天津市洗染行业协会检测,该风衣洗涤工艺无误,干洗后变色问题是由于服装生产厂家洗涤标志不规范,配料染色色牢度不好造成。经调解,服装店退还消费者购衣款1250元,并支付鉴定费300元,共计1550元。

      订购房门未果订金终退还

      2017年4月份,消费者董女士在华北陶瓷天沃门业选购定做房门,当场缴纳给经营者1000元订金,并与经营者约定半年的制作期限,经营者承诺消费者,若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制作完成将返还全部订金。而到了约定期限,经营者没有给消费者制作房门,消费者要求经营者按照承诺退还订金,经营者却以各种理由推托,不予退还。无奈消费者投诉至消协请求调解。经调解,经营者退还消费者订金1000元。

      快递电视机碎屏全额赔偿

      2017年10月8日,消费者袁先生在网上购买了1台液晶电视机,价格为1849元。10月9日送货安装时电视开关电源存在故障,消费者立即与销售商联系办理退货事宜,并委托顺丰速递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上门取件,寄送至广东省,邮费106元,付款方式为到付。10月16日,销售商电话告知消费者寄送的电视机屏幕碎了,拒绝收货。10月17日,消费者与顺丰速递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进行初步协商,由于该商品未做保价,顺丰速递同意赔偿7倍运费约700元,后经多次协商赔偿金额增至1000元,消费者不认可。消费者认为顺丰速递人员上门取货时,未尽保价告知义务,导致其无法正常退货,故投诉至消协请求调解。经调解,顺丰速递有限公司北辰分公司全额赔偿消费者无法办理退货损失1849元。

      索要购车订金遭销售员刁难

      2017年7月,消费者曾先生通过天津柯兰德汽车销售公司销售人员推介,交付了3000元买车订金。两个月后消费者因故无法买车,不能履行订金协议。他通过微信与销售人员协商,对方称最多退还2300元,并要求消费者将收据及汽车销售合同一同寄回公司,收到后将于当天或转天把退款打到消费者账户。消费者同意按照其要求办理。之后销售人员又提出新条件,要求消费者给其个人转账700元后,公司再退3000元。销售人员的做法令消费者费解,便投诉至消协请求调解。经调解,柯兰德汽车销售公司及时退还消费者缴纳的订金3000元。(“津云”新闻编辑侯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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